1、公路建设承包通用版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依据国家及地方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状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 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
2、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制定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制定并取得相应工程制定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
3、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制定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制定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完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
4、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完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必须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
5、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制定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完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完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
6、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完工决算:指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完工决算报表和完工财务状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完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完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完工验收前,按照制定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当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当责任的状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
7、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完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状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完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
8、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使命(假设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XXX(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
9、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依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制定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使命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
10、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纳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 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 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 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使命的划分。 6. 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 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 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 3.2办理项目初步制定审批手续,初步制定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
11、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作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 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 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 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 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 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 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 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 4.2对勘察、制定、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展开
12、提供相关资料。 6. 4.3协调勘察、制定工作,努力使制定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 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制定审批会。 6. 4.5组织制定优化制定,及时将各方审核看法、专家咨询看法以及甲方使用看法提供给制定单位,对项目制定进行优化。 6. 5.1起草或组织起草制定合同、勘察合同。 6. 5.2组织合同谈判。 6. 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 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 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 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 6
13、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 6.3协助业主组织制定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 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催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状况。 6. 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 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用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保证总工期如期完成。 6. 8.1依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落实到相应的合同中。 6. 8.2催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
14、措施。 6. 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 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 8.5组织工程完工备案各项工作。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催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 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看法及时反馈给甲方和制定单位。 6. 10.2检察施工单位资质、视察施工单位实力。 6. 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展开提供相关资料。 6. 10.4检察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 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
15、监、安监报建手续。 6. 10.6催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制定技术交底,检察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 10.7检察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催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 10.8催促监理单位检察施工组织制定。 6. 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 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1.1催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1.2检察制定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1.3检察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催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展开工作。 1.4负责合同条
16、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看法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1.8依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具体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
17、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状况报告。 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催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1.17催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状况。 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催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完工验收及交
18、付使用 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办理项目完工备案。 2.2催促监理审核完工图及工程施工完工资料。 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作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完工、报验备用手续。 2.5协助业主进行完工决算。 2.6配合业主展开项目审计工作。 2.7按有关要求整理完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使命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保证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____市政配套费及
19、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确定功能定位和制定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制定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制定中标方案,并对扩展初步制定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 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 了解、掌握工程进度状况 6. 工程验收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 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施行经验的
20、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依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改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完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XXX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XXX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 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183;店面承包合
21、同 183;建房承包合同 183;果园承包合同 183;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制定、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制定费、制定方案补偿费,制定、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完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当。 5
22、乙方在承当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依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合理化
23、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 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纳的看法、建议、技术成果等。 “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施行证实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必须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必须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
24、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当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当违约责任。对本协议 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当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215;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持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用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状况,即使
25、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当: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当。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当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当。(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必须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当。(乙方承当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 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