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 【身份证号】: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 :_ 买受人:_ 【身份证号】: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 :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省_市_区_镇(街道)_号。该房屋所在建筑总层数为:_层。该房屋所在层为_层,房屋房间数_,房屋建筑结构_,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共_平方米。东至_,西至_,北至_,南至_, (二)该房屋规划制定用途为
2、住宅。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状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状况见附件一)已包涵在房屋成交价格内。 (二)买受人采用以下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将房屋房产执照(原本)和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本)交付给买受人时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房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 第三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出卖人确保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假设发生与出卖人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出卖人负责清理,并承当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 (二)出卖人应当确保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出卖人承当全部责任。 (三)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甲方:_ 乙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