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 (1)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适龄儿童均可持本镇正式户口,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划定的辖区范围报名,学校审查录取,并发录取通知书。 (2) 适龄儿童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 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学额不超过县的规定,若固特殊情况,需超学额,要向教育股打报告。 2、休学、复学: (1) 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县级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校长签字报教育科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时间为一年。
2、2)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3、转学: (1) 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转学证明转学。 (2) 学生转入要符合县直学校招生标准,持相关材料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校长签字和方可办理。 (3) 学校及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4、借读: (1) 凡户口不在本地,因有困难,需要借读的需持暂住户口,家长单位证明,向本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借读手续。并按县规定缴纳一定的借读费。 (2 )凡国有特殊原因(拆迁、培
3、训)需暂时在外校就读,需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经学校审查后,方能保留。 5、毕业、结业: (1)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参加毕业考试且德、智、体各方面都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 (2) 因丧失学习能力,不能完成学习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发放完成义务教育证书。 (3) 毕业、结业证先由学校填写加盖校印和校长印章后,连同其他名册,报审核验印,方能有效: 6、建立学籍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1)在籍学生,分别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备查,学生转学,其学籍登记表就随学生转入新校。 (2) 建立学生手册,记载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评定、奖励与处分,达标体检,学校与家长通讯联系等情况,学
4、生手册由学生个人保存,随时供教 师和家长查阅。期末交班主任填写,签章,交教导处验审盖章。 (3) 严格控制流失生,建立班级日志,及时发现缺课生,逃学生,立即上报教导处,并做好家长工作,请回学校上课。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级部负责制定)。 2、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向班主任递申请并开具四联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家长联上签名。班主任不在,须级部主任代开假条。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学生处。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
5、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学校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假条出校门,假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6、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部主任审批; 3
7、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结束返校后,须按照假条批准流程销假,并由班主任登记存档。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8、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3、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上级。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区人民政府和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公安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
9、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中学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政教处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政教处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
10、大事故,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欺凌或霸凌事件、校内交通安全事件等,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备案,必要时与钟楼派出所联系。 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事故必须上报教育体育局。 五、学生所有事故政教处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或主管领导。 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政教处、安全办公室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八、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了处室的座机号和领导的手机号,及保卫组、门卫电话等,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十、掌握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电话号码,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注:1、饮食卫生安全信息报送员:XX。 2、消防安全信息报送员:XX。 3、其他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员:XX。 4、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员:XX。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