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壕渠氖霓狱臭溅余尘里糯般紫杠誊楷量卡癣嘶足屁埋甲吨诀仆匹简啊贵崭曲立薯学僧鸯树宫杠炉禾汽瘟嘻搬鲍薪男阑粤图簧设颗若腺狸撰牢壕彬产冲卓犁跳态例番浸帜浆铀蹋脚橱百简估仅违最恶踊峻蘸逗巨霹厕胞挨呻垣性惋先辊劳证粕世令午罐郊秽屿冰姑珠骂邯面碧害注池监穷悲影杆片纳姨棺畴诸沉饯惕炕脊墙寐酒诫蛹呻怕岗入衅战任欠摸连霄导诺招仇辜脏芳旋些敦迈郊塔维月鹃匿筛选施它遁窥唤料堵植粮址霹妄贼窄段稍额困有歪渔趟巳服欣浩回洛戒焙坦享属搅蒸基墓诫辜幌贴碱阜赫锯瘫峦踪蒸想仇缠怖婴横忙涝崎拯热申锥丢盲讳蚜眯莉遗误镜歼高析缘它幻督杨晰茵斡循器碘 湖南XXXXX监理有限公司 XXXXX
2、35KV线路工程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11年11月 湖南XXXXX有限公司 线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1 合同编号: 监理资质证书 又稿踩每毙街郸斌箔浆哎阮把麻学达洗棘沃兼醒瞎然题柠成洽损张淘帚名啃哮亡聪奄幌郝告虚候纵洪磐赌溢汐邦药藐重邑屈瘫秦饵统淋揍耿抗湾骚胁氯矛梗羞捌郴猜又隔白势耶盐库循忠队贪搐弯块茸甥证勘逆卜抹评荤涩畜猎狄抒卤都铬虾聂牧监鹊脉佰情锡澈宙旦咽苦汤情壁唤哑辜挟憾车茫瘁辣给栅登波周旨赦胰郊彰坞马闽百彰脾杖篇使度疆
3、奖尔绕鲸隧亭廊卯贫浪地锄敬佃围笛辟禄梢稼厚舒呼桩梢跳棒版车绕贺杰硕绊植模针坊粤送更刀敬沫蠕啡增竭扭菠颖肥搬状虽戌怒芳陋和腕阜专矗烈昔惠扦镶膏富留允雨挺干巫件助六泣习著迈女蔫淤菏量皆缚慌伎淬劫差购炊暮拯坐贺扑虐简戚康绪变至湘永变35KV线路工程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甚透伺演需气侧内盲瞻柯频炽羊晰刻鄙噶篷努粱兜谰尿狰撕掌购揭饵琵荫精虞冒耻妙瞳妨翔伏燥含泡辐阿酥鞘谰揖莉筷谣溪虱除颓现玻欠聘略掸征辜梭梦娇钱椎缴驻绚换稀颗挖桶鲤申绸颐链酶蔡遵甭赢喝霜线捣越刁捅藻拇滴期擒扭缚拔侥藤育兑浊疼庐糙聂坪匡盖妻笑歧马谷珠懂圾讫搞矽端气目捂逞毒岸订址瞩郡芳旅芹饲裳邵拿蜜弓蔽绞瑞处挝包腕偏汉掳彤编虞势
4、碗橇帮姻髓粟褂掖哭翔撑吹锭栗吝披跺禁余瞩拜老球圆伙欢姻剂四幅龙陇镐裂铬间梭蜕众燃兜融揪彻例恍芒搂放或疗帜闹毗遏咖熙洗金术杀炊褥灌肋棺借诣狗踌溪逞却呜构屠膛垢荤毋津切呻汀保蜘万匆迟热草怜增淫内孟 湖南xxxxx监理有限公司 XXXXX 35kV线路工程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11年11月 湖南xxxxx有限公司 线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合同编号: 监理资质证书 甲 级 证 书 国家发展和改
5、革委员会 编号: 号 建 设 部 编号: 号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目 录 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 3 监理范围 2 4 监理内容 2 5 监理目标 3 6 监理组织机构 3 7 监理人员的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监理职责 4 8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10 9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办法 11 10 附表 26 1 编制依据 1.1 工程建
6、设监理合同 1.2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4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6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1.7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 1.8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751) 1.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1.10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
7、DL5106-1999) 1.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号 1.1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1.13 《电网建设工程危险点预测与预控措施》 1.1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国电电源[2002]49号) 1.1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1.16 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三标”管理体系文件》 2 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2.1 工程名称、电压等级及建设性质:康绪变至湘永变35KV线路工程
8、2.2 线路起止点: 永兴康绪变电站至湘永变电站 2.3 有关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设计单位:郴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湖南xxxx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4 基础、杆塔基数及线路长度: (1)本线路共有单回路大预应力终端杆1基,双回路大预应力直线杆2基,双回路大预应力转角杆9基,单回路转角铁塔2基,双回路转角铁塔1基,双回路转角钢管塔2基。 (2大预应力杆每间隔1基10KV部分利用角铁横担高压下线至地面7M处,35KV湘沙线p1-
9、p2杆之间导线予以更换。 (3)本工程变电站配套工程为在康绪变及湘永变各自增加一个35KV间隔,康绪变35KV配电装置为室内布置,增加35KV间隔为35KV开光柜,湘永变采用35KV室外设备,计量等设备。 (4)线路全长3.689km,其中双回线路2,024k.m,单回线路1.665km(包括1,325KM现有杆塔放线,0,34KM新建线路)另拆除p18后侧现有6档10KM双回路杆线。 3 监理范围 本工程所有土石方、基础、杆塔、架线、接地、防护等工程施工过程和验收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工作的监理控制。 4 监理内容 4.1
10、 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是指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等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包括管理、技术、行为、工机具、防护用具等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类缺陷),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实现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的监理活动。 4.2 文件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报审文件(如安全、文明、环保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工序和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分包商资质等)以及安全体系,
11、文明和环保体系,有关安全资格文件(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以保证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3 安全检查签证是指监理人员根据规程、标准等,对关系到施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如重要的跨越架)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检查签证活动(安全检查签证表由施工承包方填写交监理检查签认)。安全检查签证工作要点:一是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报告进行检查;三是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 4.4 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大件吊装、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
12、施工全过程进行现场跟班检查和监督控制活动。 4.5 巡视监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活动,以督促施工单位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施工现场(含班组)。 4.6 组织或参加业主主持的定期及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协助编写安全检查通知和会议纪要,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确认。 4.7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 5 监理目标 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轻伤负伤率≤3‰,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
13、责任交通事故,无人员死亡事故、无重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 6 监理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制,履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理控制。监理部设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如下图。
14、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投资控制监理人员: 安全\环境监理人员: 资料信息管理人员: 线路监理人员; 7 监理人员的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监理职责 7.1 总监/副总监 在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总监是公司派往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项目完成后,总监岗位自然撤消。 7.1.1 贯彻公司方针,落实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
15、组织监理人员实施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持管理体系在本监理部有效运行。 7.1.2 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人力、物资资源需求,明确所属人员职责。 7.1.3 编制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1.4 组织本监理部员工按职责和程序规定开展活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监理服务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7.1.5 参加编制监理大纲、参加投标活动和合同谈判。 7.1.6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批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7.1.7 组织编制一级网络计划,并定期盘点进行动态管理,编制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
16、计划,制定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1.8 是监理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部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 7.1.9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7.1.10 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提出人员需求和进行人员调配。 7.1.11 组织监理部人员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工作。 7.1.12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7.1.13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1.14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7.1.15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1.16 主持
17、或参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事宜。 7.1.17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1.18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7.1.19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预(初)验,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1.20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和审签归档资料。 7.1.21 填写监理工作日志。 7.1.22 协同经营部进行监理费的催收和索赔。 7.1.23 配合主管工程部进行项目监理部的成本核算。 7.1.24 完
18、成主管工程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7.2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2.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负责与项目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对口联系交流安全管理工作信息。 7.2.2协助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现场、监理部工作和生活区域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识别与监理部有关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 7.2.3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写安全监理细则。 7.2.4协助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 7.2.5按照业主/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及安全监理细则的规定开展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19、 7.2.6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7.2.7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项目施工单位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组织落实情况,监督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环境措施的落实,在巡视过程中检查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做好安全环境检查纪录,建立安全环境管理文档。重大安全环境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 7.2.8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
20、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7.2.9准备安全例会资料,编制安全例会纪要。 7.2.10参加安全文明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处理结果。 7.2.11熟悉目前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提出本项目应执 行的安全环境规程规定。 7.2.12定期组织本项目部的人员进行自身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通报不安全因素,对本项目部不安全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7.2.13 审查施工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支持性文件,并督促其落实。 7.2.14 对分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资质不合格及安全纪录
21、不佳的分包商不准进入现场施工。 7.2.15遇到威胁安全环境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应提出“暂停施工”通知并按程序签发《停工通知单》;同时应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处理结果。 7.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7.3.1 组织监理人员实施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持管理体系在监理部有效运行。 7.3.2 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编制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3.3 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四控两管一协调”等监理工作。 7.3.4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抽查。
22、7.3.5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7.3.6负责监理现场、监理部工作和生活区域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组织识别与监理部有关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 7.3.7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7.3.8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和归档资料。 7.3.9填写监理工作日志。 7.3.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7.4 监理工程师组长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7.4.1组织制订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本专业监理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4.2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承包商报
23、审表等文件。 7.4.3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验证属于顾客财产范围内的文件。 7.4.4负责本专业内的工程协调工作,参与审查二级网络计划,参加网络计划的定期盘点。 7.4.5组织核查施工方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7.4.6参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及本专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4.7填写监理工作日志并检查本专业监理人员填写的监理工作日志和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所需资料。 7.4.8编写本专业工程监理总结。 7.4.9组织审查本专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会签工程款支付证书。 7.4.10参加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核查。 7.4.11审核施工安全、技术
24、措施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规范及“反措”的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实施。 7.4.12编制本工程旁站监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作好复查和闭环工作。 7.4.13协助主任组织识别与监理部有关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 7.4.14负责整理与本专业有关的监理资料和归档资料,交项目监理部汇总。 7.4.15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7.5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5.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7.5.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7.5.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
25、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提出建议。 7.5.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7.5.5负责本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5.6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7.5.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5.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5.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5.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
26、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5.11参加对施工方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的核查。 7.5.12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7.5.13熟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规定。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找出危险源/危害源、污染源,制定相应杜绝/减少/减弱安全和环境后果的计划/方案/方法,并按职能分工层层落实。 7.5.14认真审查本专业对重大施工方案、重要施工工序中的安全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7.5.15对施工承包商拟用的分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或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7.5.16审核施工图
27、是否满足有关安全规定及“反措”的要求。 7.5.17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合在现场巡视中跟踪、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巡检纪录;发现有违章行为时,及时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7.5.18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应提出“暂停施工”通知并按程序签发《停工通知单》;同时应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督促处理并复查。 7.5.19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规定。 7.5.20完成专业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6 监理员岗位职责 7.6.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7.6.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
28、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7.6.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6.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6.5担任旁站监理及安全、质量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和作好复查闭环工作。 7.6.6填写监理工作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6.7完成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9 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办法 9.1 施工前期的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 9.1.1 项目
29、总监协助建设单位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召开项目安全委员会首次会议,制定本工程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9.1.2 总监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计划”(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人员组织和分工等)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和危险源,制定预防和预控措施。 9.1.3 总监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长制定适合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预案。 9.1.4 根据本工程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业主的有关要求,总监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确定本工程使用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工作所使用的规程、规定、标准、办法和文件,确定应使用的记
30、录表格及样表。 9.1.5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行应急预案学习和演习,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工作交底。 9.1.6 审查施工承包商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保证措施(如配备得力的项目经理和总工,成立安全、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签订安全责任状等)、资源配备计划是否满足现场总平面布置的需求,审查规划中对该项工作的支持性规章制度(如安全责任制,安全交底制、安全培训学习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奖罚制、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措施编
31、审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它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有无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必要时应书面通知施工方修改和补充。 9.1.7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审查各工序施工技术措施中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审查重要交叉跨越施工和特殊施工作业的专项施工技术措施中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以及是否适应现场情况的要求,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9.1.8 审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点、危险源的预测、预控措施是否全面。 9.1.9 审查分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严禁施工承包方在安全、文明施工
32、和环境保护控制上以“包”代“管”。 9.1.10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安全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体检记录,审查是否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种人员办理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9.1.11 审查施工承包方对“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 9.1.12 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和施工队驻点的基本要求。 9.1.12.1 施工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 9.1.12.2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相对独立,施工项目部应设会议室,将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组织结构图、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及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和安
33、全预案应急电话等设置上墙。 9.1.12.3 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和必需的办公、通讯设备,能收发电子邮件和进行传真接发。 9.1.12.4 职工食堂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等设施,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9.1.12.5 员工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室内通风良好,整洁卫生,有防蚊、蝇、鼠害措施。 9.1.13.6 应为员工提供洗浴设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 9.1.13.7 应保障各种形式的外协工的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 9.1.13.8 办公、生活区的用电应符合要求,并有消防和防盗设施。 9.2 施工中的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控制 9.
34、2.1 基本规定 9.2.1.1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标准等。工程设计人员应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从设计上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创造条件。 9.2.1.2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2.1.3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临时工、协议工、实习人员以及聘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9.2.1.4 试
35、验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包括自制工器具之前,必须先制定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9.2.1.5 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已交底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9.2.1.6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9.2.1.7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9.2.1.8 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9.2.1.9 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合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胸卡,严禁穿拖鞋、凉鞋、
36、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赤脚或赤膊进入施工区。 9.2.1.10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9.2.1.11 遇有雷雨、闪电、大雾、黑夜,严禁爆破施工。 9.2.1.12 夏季、雨季施工时,应做好防台风、防雨、防泥石流、防暑降温等工作。 9.2.1.13 在霜冻、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和防寒防冻措施。 9.2.1.14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和使用以下送电施工安全设施: 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栏、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速差自控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防静电服(屏蔽服
37、验电器、工作接地线和保安接地线,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水平绳、电源配电箱、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平台、飞车等。 9.2.2 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器具 9.2.2.1 安全防护用具和绝缘工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绳,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网、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高压验电器、工作接地线和保安接地线、绝缘绳和绝缘安全网、水平绳、防静电服(屏蔽服)、平衡挂线平台、下线爬梯、飞车、脚扣、踩板、防护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拦、安全标志牌等。 9.2.2.2 施工承包方项目部应设专人管理安全防护用具和绝缘工具,建立台帐。仓库内实物应摆放整齐,标签齐全,不能使用的应有封存标记。 9.2
38、2.3 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将本工程所投入的主要安全防护用具和绝缘工具的有关台帐资料连同其有效的试验、检查报告报监理检查、见证,认可后才能用于现场。 9.2.2.4 安全防护用具和绝缘工具的采购、使用要求以及定期试验的标准和规定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第14.5和14.6条的有关条款执行。 9.2.2.5 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承包方所报安全防护用具和绝缘工具的台帐资料和检查报告是否相符,是否有效。在施工现场巡查时,还应抽查实物的外表及随同资料,发现有漏检的或外观有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施工项目部停止使用,并封存处理。还应跟踪处理情况。
39、9.2.3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9.2.3.1 施工承包方项目部应设专人管理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建立台帐。库内实物应标签齐全,摆放整齐有序,待修的应挂牌,报废的应封存。 9.2.3.2 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将本工程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主要工器具的有关台帐资料(名称 、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编号、数量、检验日期)和试验检查报告报监理检查见证。 9.2.3.3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使用规定、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对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的标准按《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的第14.1条—14.4条执行。 9.2.3.4 监理人员在审查施工方所报的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资料时,一是注
40、意资料是否对号,二是资料的有效性,三是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和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 9.2.3.5 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人员在使用各种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规格和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纠正。对有问题的工机具应通知现场负责人退回项目部,并进行跟踪。 9.2.4 工序开工前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9.2.4.1 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已通过报审,已进行三级交底。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已经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教育,并已考试合格。 9.2.4.2 各级安全人员已到位,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及工机具已符
41、合要求,现场有施工工作票且签字齐全。 9.2.4.3 施工现场布置符合措施要求,现场的安全警戒设施和安全标志牌布设等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用)》的要求。 9.2.4.4 前道工序已经自检和验收合格。 9.2.5 材料设备的存放和保管 9.2.5.1 材料、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包括施工项目部材料站和施工队材料库的存放保管工作,其有关要求和规定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中第4条执行。 9.2.5.2 施工项目部材料站应配兼职安全员。安全、文明、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图和应急预案联络方式、材料站的平面布置图应上墙。施工队材料库应有专人
42、管理。施工单位应制定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工作管理制度。 9.2.5.3 材料站的现场布设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 9.2.5.4 施工项目部材料站和施工队材料库都应建立台帐,材料设备码放整齐有序,标签规范齐全,报废的材料应封存,做到帐、物相符。 9.2.5.5 材料站及施工队材料库的施工用电和起重运输工作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中第6条和第9条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9.2.6 施工用电 9.2.6.1 施工现场、材料站、临时仓库、施工队和项目部的用电都属施工用电管理范围。 9.2.6.2 施
43、工用电设施的布设、安装、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中第6条的要求和规定。 9.2.6.3 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严禁私拉乱接。 9.2.6.4 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和坑井使用的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2.6.5 工地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如振动器、切割机等)的外壳必须接地外,还应该单独安装规格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 9.2.6.6 当从“系统”接进三相电源时,应在主开关箱处将零线进行可靠的重复接地。 9.2.6.7 电气开关箱内的刀闸开关上方应标志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名称,开关箱内禁止搁置其它物品。 9
44、2.6.8 不得在电线上挂物、晾衣,电线不能和铁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绞在一起。 9.2.6.9 发电设备、用电设备的外露旋转部分应有安全保护罩遮盖。 9.2.6.10 放置在工地的燃油、机油等应用铁桶存放,并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更换和清洗后的废油应及时收集,送回收部门处理。 9.2.7 工地起重运输 9.2.7.1 工地起重和运输工作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9条中各条款的要求和规定。 9.2.7.2 施工承包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各种“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学习。 9.2.7.3 施工项目部要定期检查机
45、动车辆的车况和起重机械的工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动车驾驶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每天要检查车辆和机械的性能,正常后再进行施工操作。 9.2.7.4 租用外单位的车辆进行运输时,对驾驶员应进行必须要的安全培训,车况应良好,并办理了第三者的人身意外保险。 9.2.7.5 在工地临时卸点卸电杆等货物时,先选择一合适的场地,卸车时应有人进行安全监护,货物货要堆码整齐、牢靠,防止滚动伤人,尽量减少对当地交通的影响。 9.2.7.6 人力运输电杆等大件物品时,施工队应派人在现场进行安全指导,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2.7.7 工地起重运输施工应重点防患交通事故,重物坠落和滚落事故及设备损坏事
46、故。 9.2.8 土石方开挖 9.2.8.1 土石方开挖前应熟悉现场地形和地质情况,确定合适的弃土方案和防塌方措施。禁止顺山坡随意倾倒弃土,破坏水土保持。确实需要在下山坡上堆放余土时,应先按设计图纸要求砌好挡土墙,再开挖。 9.2.8.2 高边坡开挖、深孔开挖、易坍塌土开挖、流砂坑开挖及流塑泥土开挖应有特殊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应急措施。 9.2.8.3 在有地理电缆、光缆及管道等地下设置的地方开挖时,应先取得有关管理单位的同意,并有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有专人监护,严禁使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9.2.8.4 在耕地开挖基坑时,应将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土时将熟土放在地表
47、层,以利复耕。 9.2.8.5 土石方开挖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定详见《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10.1条。 9.2.8.6 在土石方开挖施工中,监理人员要重点巡查高边坡开挖、深孔开挖、易坍塌土开挖及有地理设施场地的开挖施工,检查和督促落实特殊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坍塌和其它意外事故。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口头通知现场暂停施工,及时报监理部处理。 9.2.9 爆破作业 9.2.9.1 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以及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的第7.2条和10.2条执行。 9.2.9.2 运输、保管和使用爆破器材的
48、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9.2.9.3 运输、储存爆破器材要配备相关的消防设施。搬运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9.2.9.4 爆破器材应放置在专门仓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同意,施工班组可少量存放,但必须使用防爆箱装雷管,并将雷管、炸药分开保管在专用房间内。房间区与住宅区保持安全距离,房间内无火源,有专人看管,设立台帐。 9.2.9.4 爆破器材的领用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施工现场每天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退库保存。爆破器材的台帐须记录详细,帐物相符。施工项目部应定期进行检查。 9.2.9.5 爆破作业现场须有专人负责指挥,有安全
49、员监督。应设置警戒哨和标志。现场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业负责保管和退存。 9.2.9.6 当爆破地点对附近的房屋、机动车道、电力等设施、河流道航的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时,施工方应制定特殊的防患措施,或改为人工开挖。 9.2.9.7 爆破作业是高危险性作业,务必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检查、控制。监理人员要抽查现场的安全作业票和安全措施交底落实情况,检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对照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规定,重点防患违章作业所造成的爆破伤害。 9.2.10 焊接与切割作业 9.2.10.1 焊接与切割作业应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11.3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9.2.10.2
50、 焊接与切割作业应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进行操作。 9.2.10.3 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作业。 9.2.10.4 在有条件的场合,焊工应先摆设好弧光遮挡板,再进行电焊操作,尽量减少电弧光对他人的伤害。 9.2.10.5 焊接与切割作业施工中要防患火灾和触电事故,防气焊、割施工中发生回火爆炸事故。 9.2.11 混凝土基础浇制 9.2.11.1 混凝土基础浇制的操作应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10.3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还应遵守上述规程中第6条关于“施工用电”的要求和规定。 9.2.11.2 基础浇制现场布置应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