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安全用电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A、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B、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纳绿/黄双色线; C、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D、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
2、12米时,采纳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纳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E、电气设备的正常状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F、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A、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B、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
3、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C、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状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A、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
4、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为6米; B、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A、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B、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C、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D、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优良; E、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F、配电箱与开关箱应
5、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G、电箱内部及其四周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H、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I、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A、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
6、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B、依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C、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D、依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7)、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7、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修理制度。强化日常和定期修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修理工作记录,记载修理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修理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筑工程完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掉
8、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掉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修理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养。 3、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
9、)、合理配置、整定、改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四周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强化电气设备相间和相一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4、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强化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常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扬,提升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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