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工程进入保修阶段,承包商已撤离现场,而监理单位则应依据工程项目大小(可以不设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参加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人员。 监理人员要渔业主方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随时听取用户看法。同时,与有关承包商坚持 联系,并且要求承包商指定一名联系人。 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时,催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组织承包商对工程使用状况进行质量回访,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为宜。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台风、冬季低温)如台风暴雨过后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记。 在工
2、程保修期1年马上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必须要修理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 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看法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缺陷发现的原因进行具体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制定人员和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的。因为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均应由承包商负责,无条件保修。监理人员及时发出工程修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十日内派人进行修理。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如基础不均匀
3、沉降和屋面、地下室渗漏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制定人员、业主方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 承包商假设不能按监理人员要求及时进行修理,监理人员应书面通知业主,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完成。(同时,监理人员要与原承包商沟通)。其修理处理发生的费用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在质量保修确保金中扣除。 当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监理业务过期后,承包商应按施工合同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仍必须对工程持续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关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问题: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
4、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制定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笔者发现目前制定施工图纸文件中,均未有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说明。据国家建筑结构可靠度制定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3类一般房屋和建筑物,其制定年限为50年,并明确工程是在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的前提下才干满足的条件。 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中发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单位后,有的使用单位擅自改变制定使用功能,即出现工程的非正常使用条件,增加了结构的活荷载甚至破坏了屋面和外墙面防水功能等状况。举例说明: 楼层办公室改为档案资料室,宿舍改为文具仓库; 屋面上加设太阳能热水器,电视等无线接收设备,屋面和外墙面设
5、置大型广告牌; 室内进行二次装修扩门拆墙,改变水、电管线; 屋面天沟灰尘和生活垃圾堆积,天沟流水不畅,各别水落堵塞等。 监理人员一旦发现上述状况,即应书面通知业主或使用单位,并提出处理看法,引起重视。 关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保修如何实施,缺乏具体配套措施,不好操作。因保修期为50年,是人生的大半辈子。岁月沧桑,人事沉浮,50年后去哪里找承包商和责任人?又如何分清责任工程是否属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工程进入保修阶段,承包商已撤离现场而监理单位则应依据工程项目大小(可以不设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参加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人员。 2、监理人员要与业主方
6、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随时听取用户看法。同时,与有关承包商坚持 联系,并且要求承包商指定一名联系人。 3、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时,催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4、组织承包商对工程使用状况进行质量回访,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为宜。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台风、冬季低温)如台风暴雨过后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记。 5、在工程保修期1年马上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必须要修理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 6、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看法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缺陷发现的原因进行具体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制定人员和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的。因为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均应由承包商负责,无条件保修。监理人员及时发出工程修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十日内派人进行修理。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屋面地下室渗漏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制定人员、业主方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