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17.80KB ,
资源ID:10159314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15931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

1、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

2、规章制度,规范院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院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预决算和重大财务问题实施领导。院长具体领导学院财经工作。 第五条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全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收支计划、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业务领导、统一管理院内经济活动,维护学院正常的财经秩序。 第七条学院党政部门及各教学、教辅单位的收支必须纳入财务处实行集中核算,不准另外开设银行账号,更不准公款私存。 第八条校办产业、后勤服务

3、实体由财务处统一成本核算。 第九条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要求接受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预算部门、单位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收支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具体按照《XX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另文下发)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学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部门拨付学院的各类经费。主要包括:定额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其他财政补助。 (一)上级补助收入,主要是学院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主要是学院及各

4、系(部、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四)经营收入,主要是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所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是学院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学院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对校办产业的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收益、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获取收入,各项收入应有相应的合同、协议或文件依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私自设置“小金库”,杜绝账外管理。 第十四条学院各项行政

5、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部门、各单位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允许擅自确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具体按照《XX学院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规定》(另文下发)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在取得收入或进行收费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法的票据,具体按照《XX学院收款凭证管理办法》(另文下发)执行。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支出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时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等。 第十七条学院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 1. 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6、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等。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生活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和学生事务支出等。 3.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专用材料及业务费、维修及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 4. 专项支出,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与专业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修费、更新改造费等。 (二)经营支出,指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学院按上级文件规定比例上缴学费等。 (四)结转自筹基建支出,指学院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建发生的支出。 第十八条加强支出管理,各项

7、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对院内各部门、各单位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定额的费用,其包干基数和定额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 第十九条学院对教学仪器设备费、专项维修费、科研经费、教学研究费等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先立项后支出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后支出。 第二十条学院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项目和用途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完工后,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组织项目组成员编写项目完工报告,随学院年度决算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学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

8、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院各预算部门、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经费支出的审批,具体按照《XX学院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规定》执行。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结余是学院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四条学院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事业结余可以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在提取专用基金后应转入事业基金,可以用于弥补下一年度的收支差额。经营结余应当单独反映,可以弥补上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事业结余。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基金是学院按照规定提取和设

9、立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等。 (一)修购基金是指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用于发放学生奖贷学金、支付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的资金。 (四)学院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应按“先提

10、后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各种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制定具体办法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资产是指学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学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一)现金、各种存款的管理。学院建立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并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拶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各种银行结算办法。不得公款

11、私存,不准出租、出借账户和利用学院账户进行违法活动。现金、存款管理具体按照《XX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另文下发)执行。 (一)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学院制定应收及暂付款结算、对账、催收、处置工作规范,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暂付款管理具体按照《XX学院暂付款管理规定》(另文下发)执行。 (.三)借出款的管理。借出款是指学院借给院内各独立核算单位或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学院对借出款进行管理的重点是控制周转金的限额,并及时督促有关单 位按期归还各类周转金借款。 (四)存货的管理。建立健

12、全存货的采购、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和各岗位的责任,严格管理,保证存货安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按照《XX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院政发〔2003) 72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无形资产转让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学院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九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学院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校外其他单位的投资。 学院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

13、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院对外投资主体仅为“XX学院”,院内各部门、各单位无权擅自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必须经学院批准,否则职能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需列出清单,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程序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第三十六条学院房产、地产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特殊情况需用于对外投资的,必须报经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市国资委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七条对外投资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八条负债是指学院所承担的

14、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三十九条学院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缴款项、暂存款和应付款、代管款项、银行贷款等。 第四十条学院对外借款和贷款的主体仅为“XX学院”。 第四十一条学院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管理的款项,对方单位必须提交书而委托书,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接受代管项目需经财务处批准。 第四十二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对外提供借款和贷款担保。 第十一章产业及后勤管理 第四十三条我院的所有校办企业均归后勤产业管理处进行管理。校办企业利用学院各项条件、技术、占用各项资产应该向学院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学院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各后勤实体由后勤产业管理处进行

15、管理。后勤产业管理处代表学院与各后勤实体签订《XX学院后勤实体管理、服务及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各项事宜。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五条财务清算是指学院的行政隶属与管理关系发生变化时,对一定时点上的学院的全面财务状况进行清理和核算,以盘清资产、债权和负债,查清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从而为财务管理体制和行政隶属关系的变化奠定财务基础。 第四十六条并入我院的单位应进行财务清算。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经内部 审计机构确认后全部并入我院。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院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而文件。要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

16、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八条学院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院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财务分析制度,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院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九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院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院接受审计、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并建立实行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一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XX学院基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另文下发)执行。 第五十二条独立核算单位和学院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另行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符者执行本办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