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射室查对制度
注射室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药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
(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
2、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注射室查对制度
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3)消毒供应中心、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可是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