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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施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的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危险源有效监控,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工程危险源的内容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人身伤害、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危险施工部位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工活动。其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与能量、不良的环境影响、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等.本公司建设工程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2、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含8米),或者跨度超过18m (含18m ),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 ,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拆除、爆破工程;
(五)高度大于6m (含6m ),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工程;
(六)起重设备安拆及起重吊装工程;
(七)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八)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
(九)三宝使用及四、五临边防护;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工活动。
二、危险源公示方法
(一)危险源辩识。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估,确定施工现场危险源,并填写《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登记表》。
(二)危险源公示。危险源公示严格按危源源公示告知制度执行,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三)制定监控措施。项目部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应建立危险源监控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其中,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项目部应同时制定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危险源备案。项目开工后,经过危险源辨识,在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按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在网上将重大危源源申报系统填报(福建省质量安全重大危险源申报系统),接受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