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技术科研管理制度
一、 在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信息技术科研
工作。
二、 申报立项
1、 关注本溪教育网发布的科研项目信息,结合单位实际,
申报科研项目。
2、 申报课题的部门或个人可根据通知要求进行选题立项,
也可根据单位或本人实际,自行拟定题目立项。
3、 课题立项要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
方法及步骤切实可行。
4、 申报部门或个人必须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一式五
份,按程序上报,由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审核后申请立项。
三、 课题研究
1、 立项通知下发三个月内,在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的指导
和组织下,召集相关人员,召开课题立
2、项开题会。
2、 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方案和开题报告需交到市教育信息
化管理中心教科研部审核备案,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
不超过4年.
3、 开题后,要经常召开课题研究会议,总结和布署科研工作。
科研工作应做好记录,要按照课题目标、内容开展研究工作。
4、 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课题所确
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推进计划等。确需予调整,应由
申报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市教育信息化
管理中心教科研部批准,并由其报到上一级教科研部门审批方
可更改或终止课题。
四、 科研保障
1、建立信息技术科研工作制度.
2、 所报课题一经立项
3、要认真组织实施,包括成立课题组、
自筹实验经费、制定研究方案。
3、 课题研究工作应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做好教
案、个案、问卷调查、影像等原始数据的备案和积累。
4、 科研成果纳入信息化工作评估考核中,参与的教师纳入教
师业务考核中。
五、 成果汇报
课题组应每学期至少2次将阶段性成果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 项目结题
1、 课题组应递交《结题报告》,并附如文字、图片等相关材
料。
2、 根据课题申报级别,由科研项目批准部门进行鉴定,经
审核和实地评估后,给出结论。
七、 成果推广
科研项目批准部门对课题研究结题者颁发证书,对有实用价
值的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并将择优推荐有关报刊发表,积极促
进优秀科研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