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工具的领用及借用制度
维修工具的领用:
1. 各维修工根据本工种的施工要求,对经常使用的工具向工程主管提出申请,工程主管要认真核实该申请,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或安排采购。
2. 工具到库后,维修工必须持工具保管卡及填写工具领用单方可领用工具。领用时,领料人对工具领料单所列的各栏必须认真填写,并由所属主管及物业经理签字才能领用,仓库应对工具保管手册进行登记,并建立工具领用档案。
3. 工具使用人对所领用的工具要保管好,使用好,如有损坏及时报修;如需更新,必须以旧换新;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对每种情况仓库保管员应于工具保管手册上及工具档案中做好记录。
4. 维修工的工具保管手册
2、每人一本,各人自行保管,不得遗失。
5. 仓库对每位维修工领用工具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要记录精确,不得漏登、错登。
6. 维修工离职时,对所领用的工具应全部退还仓库,离职流转单要有仓库保管员的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工具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工具的借用:
1. 专用工具或价值较高的工具,由仓库统一保管,维修工需借用时,应填写工具借用单。借用单需工程主管签字方可借用,主管不在时应由物业经理代签。
2. 工具借用单为二联,一联交仓库作登记凭证,另一联交借用人在退还时作销帐凭证,借用人在退还工具时,仓库管理员应当面做销帐处理。
3. 工具借用单应注明借用日期、工具名称、规格
3、归还日期、工具完好程度等,在做销帐凭证上还应注明归还时工具完好程度(如配件齐全等)。
4. 借用人借用工具应尽快使用,尽早归还,提高工具周转使用率。如遇借用后工具损坏的,要负责修复,并必须报告工程主管及仓库保管员。
5. 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项借出或归还业务逐笔登记,对借出工具逾期不归还时保管员应及时催还,对工具维修情况也要详细记录。
6. 仓库保管员应保管好库存工具,不准有短缺、破损现象,要经常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工具如人为损坏,对借用人要视情况作适当赔偿。
8. 对库存工具作报废处理,必须经过五人以上认可,方可办理作报废处理总经理、财务经理、物业经理、工程主管、仓库保
4、管员),财务部将根据工具报废单作销帐处理。
维修材料的领用制度
维修材料的领用:
1. 各维修工根据本工种的施工及维修的要求,对所需的领用材料填写“领料单”,工程主管要认真核实该“领料单”,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或安排采购,并报管理处备案,。
2. 材料入库后,维修工必须持"领料单”方可领用材料。仓库保管员应对领用的材料进行登记,并建立材料领用档案。
3. 材料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材料要保管好,使用好,对于照明器具(日光灯、灯泡、开关及面板等)必须以旧换新;仓库保管员应在登记表中好记录。
4. 仓库保管员对每月维修工所领用材料情况建立入库、领用、结存档案,档案要记录精确,不得漏登、错登,每月底做好结存报表交管理处审核并呈交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