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5 ,大小:89.54KB ,
资源ID:10146408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14640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咸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鼓***】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咸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doc

1、咸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为咸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规范。市卫生局主管全市质控中心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质控中心是指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第四条 质控中心挂靠在具有较强医疗相关专业技术实力、有能力并自愿承担质控工作任务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机构内,不单独设置。第五条 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由

2、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第六条 各挂靠医疗机构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和运行,并保证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时间和工作经费。第七条 市卫生局负责对市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和管理.市级质控中心由市卫生局指定,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县区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和管理。县区级质控中心由县区卫生局指定,在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置规划,逐步建立质控网络。根据医疗机构不同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设立相应的质控中心,原则上同一专业只设定一个质控中心。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

3、规范、指南,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程序和标准。第十条 各级质控中心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和上级质控中心的专业指导.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市卫生局申请承担市级质控中心的工作:(一)三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本市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在本市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 (三)有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第十二条县区级质控中心的条件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三条 设置质控中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

4、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二)设置申请书.(三)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本单位相关专业介绍、相关专业质控工作开展情况、质控中心负责人资质条件、质控工作计划、工作预期目标等。(四)单位法人意见.(五)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对拟同意成为质控中心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应公示制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作出同意的决定。第十五条 市级质控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拟定相关专业的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二)在市卫生局指导下,负责质控工作的实施;(三)经市卫生局同意,定期对外发布专业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

5、四)逐步组建全市相关专业质控网络,指导各区县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五)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六)拟定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七)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八)负责实施对医疗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的部分职能,承担本专业医疗质量的检查、评比工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医疗质量检查、评比情况。(九)每年定期举办与质量控制相关的管理、技术培训不少于两次,培训计划需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十)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县区级质控中心职责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6、第十七条 质控中心每年至少一次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考核,科学、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质控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医疗机构,同时抄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八条 质控报告由质控中心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第十九条 质控中心每年一月底前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当年七月和次年一月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第二十条 各级质控中心出具的质控结论可以作为本辖区辅助检查结果互认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市级质控中心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有时间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二)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

7、的业务知识和评价技能,熟悉并能运用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四)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 市级质控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全市本专业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二)组织质控中心成员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和标准;(三)组织质控人员制订全市本专业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信息体系,制订质控实施方案;(四)负责本专业医疗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并对质控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五)组织学习和推广国内外本专业的适宜新技术、新方法;(六)定期向市卫

8、生局报告本专业质控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意见和建议;(七)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三条县区级质控中心主任的条件和职责,由县区卫生局规定.第二十四条 质控中心人员设置、任免和更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质控中心及其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对检查和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停止其质控资格,限期整改或重新选定。(一)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联络秘书1名。(二)质控制中心主任需由挂靠医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可随所挂靠单位的人事变动而调整,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三)副主任由挂靠医院负责推荐学科专家担任。(四)联络秘书由挂靠医院学科

9、成员担任。(五)建立质控专家组,设专家若干名,可吸收其他医院人员作为专家组成员.(六)确有特殊贡献,有一定知名度,热心质控中心工作,学科专家因人事变动而不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经所在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担任质控中心领导。(七)质控中心成员的组成和变更后的情况须及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质控中心。第二十五条质控中心主任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二十六条 质控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第二十七条 各级质控中心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定期召开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质控工作会议,形成分级负责、逐级管理、专家参与、相互协作的全市医疗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体系。第二十

10、八条 县区卫生局应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质控中心设置和质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卫生局。第二十九条 各市级质控中心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各级质控中心的质控信息,组织质控交流,经市卫生局同意后发布全市质控信息.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各质控中心的职能行使情况,对各质控中心实行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审核校验,对不认真履行中心职能,违反本办法的质控中心予以撤销或重新确定。第三十一条县区卫生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本行政区域质控工作需要,制定县区级质控中心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2咸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申

11、请专业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日咸阳市卫生局填 写 说 明一、 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经审查,若填写内容不真实,则取消申请资格。二、 第12页科技优势的两栏项目名称中需用括号注明是那一级别及承担单位排名.三、申请书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市级及以上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立项年度、类别及资助金额);省(部)级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2、省(部)级科技奖或市级二等以上科技奖清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3、国内核心期刊、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清单;国际著名的医学杂志发表过文章并被SCI收录的医学科技论文清单及相关

12、证明。4、取得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临床应用、产业化证明.5、其他补充说明的文字性材料。一、单位基本情况名称性质综合性医院( )专科医院( )其它: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法人代表联 系 人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床位数 张在编人员 人设置科室(写名称)申请专科负责人联系电话二、专科情况 (一)人员情况 1、总体人员职称结构总计人数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他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学历结构总计人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专科及其他主要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

13、历、学位职务、职称专业专科学会及省级及以上杂志担任职务2、专科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专业专长地址联系电话学术团体、专业杂志任职情况:专业工作简述:科技成就(“十五”以来承担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二)科技优势1、专科建设“九五”以来列为重点学科/专科(在括号内填写通过年份)国 家( ) 省部级( )市 级( )目前已列为重点学科/专科(在括号内填写通过年份)国 家( ) 省部级( )市 级( )2、“十五”以来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 要 项 目 名 称立项年份第几承担单位3、近年以来获省(部)级科技奖或市级二等以上奖的项目主 要 成 果 名 称授奖部门/等级获奖年份第几完成单位3、论文公开发表 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 篇;国际杂志 篇;SCI收录 篇4其他科技成就(编写专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三)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四)医疗指控组织与水平(四)场地及设施总面积 平方米床位数 张专用设备(名称及金额):相关配套设施(名称及金额):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 ( 公 章 ) 年 月 日 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名: 年 月 日市卫生局意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34 -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