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4.80KB ,
资源ID:10140933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14093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docx

1、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5)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人政〔1998〕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 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录〔1999〕 42号文件《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区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 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编职工、返聘人员、借 用人员和聘用合同工。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人员聘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 的原则。 第四条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2、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 国;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 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 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聘用程序: 1、明确聘用的岗位、人数和应聘条件;根据**区人 事部门的要求,需参加统一招考的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其 他的由医院自主招聘。 2、由医院自主招聘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及科室试用半个月, 产生候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参加健康体检,合格者报请上级有关部 门批准后

3、正式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 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 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 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 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新招聘人员 实行一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 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 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要求辞职者,须 经院长办公

4、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第九条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 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 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 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医院成立待聘、解聘专项管理小组,由工 会、人事、妇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 员工的待聘、解聘、复聘的建议与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

5、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待聘员工: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符合《**区中医院奖惩办法》 条款而受待聘处分者; 2、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 者。 3、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负责制后或其它原 因科室不再聘用,也未被其它科室聘用,医院安排其它工作 岗位,但不愿意接受的; 4、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 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由专家委员会评议确 定); 5、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6、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 坏影响的

6、 8、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 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报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违 反法纪,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 待聘员工在待聘期内应按医院安排参加有 关的学习和工作,也可申请离岗培训,费用自理。同时要求 每月向管理小组递交思想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 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有科主任同意试聘的, 作为试聘员工。试聘期一般为3月,试聘期满后,科主任不 同意聘用的仍作为待聘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待聘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可以提前复聘 (但不少于期限的1/2)复聘需所在科室提出,管理小组鉴 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突出表现主要有被病人多次提名

7、 表扬、有突出事迹等。 第十七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不享受效益工资(奖 金),试聘员工在试聘期间效益工资(奖金)减半发给,其 它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聘、待聘、离岗培训的时间大于6个月 延迟晋升一年。 第十九条一年内待聘时间超过6个月者,年度考核 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1 、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未能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待 聘期内不同意转岗或无合适岗位聘用。 3、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严重

8、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医院造成重大损 害的; 6、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 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工管理按照《**区中医院聘用 合同工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 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 办妥工作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 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责令赔 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医院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 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

9、补偿费,补偿费一般 为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 训期间工资总收人之和;就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补偿 费为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工资总收入的60%之和),并按培训后 在医院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10%的比例计算,满五年以 上者免缴补偿费。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和出国培养,院长特殊 津贴按协议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由于医院方面原因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根据受聘人员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 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 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解聘人员的生活 补助费停发: 1、重新就业; 2、应征人伍; 3、出境或出国定居;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