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点制度
1・目的: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 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 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 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
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 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 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
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 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
3、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 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 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 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