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医院管理机制, 加强医院管理, 增强医院执行力, 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促进医院快速、健康、 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除医院临床、 护理、 医技及其它效益科室外, 医院行政管理干部、员工及其他人员(包括借 调人员)均按照本规定 执行.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 断妄测。 (二)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 被考核者。 (三)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 “直接上
2、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 评者的实际工作表 现(成绩、能力、适应性) ,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扣分制, 每位被考核人员每月基础分为 100 分,月末根据当月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 行力、劳动纪律及品质 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评定当月得分,得分与当月奖金挂 勾。 第五条 表: 级 别 基准分 得分值 一级 100 分 100 分 二级 100 分 85-99 分 三级 100 分 75-84 分 四级 100 分 60-74 分 五级 100 分 60 分以下 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下 扣分标准
3、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医院定期、 不定期组织检查职责履行情况, 发 现履行不到位的每项扣 2 分, 没有履行的每项 扣 5 分; 2、 隶属本职工作,推诿、拖延造成矛盾、后果的 每次扣 10 分; 3、 岗位职责履行不认真, 经上级领导指出仍不改 正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 4、 工作不认真造成医院或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 每次扣 5 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 10 分,造成 重大影响的扣 20 分。 5、 工作失误造成医院损失(500 元以下)的每次 扣 10 分,造成较大损失(500 元至 1000 元) 的扣 20 分, 造成严重损失(1000 元至 2
4、000 元)的扣 50 分,重大损失(2000 元以上)不 得分, 并由院委会研究做留用查看 、 撤职或开 除处理。 职责履行 严格履行岗位职 责,具体详见《员 工手册》 《医院岗 、 位职责汇编》及医 院相关文件. 工作执行力 坚决执行上级指 示,服从指挥,按 时保质保量完成各 工作计划及任务。 1、 确保按计划完成本职责工作内各项工作任务, 未完成的每项扣 5 分; 完成了但质量不过关的 每项扣 2 分; 2、 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完的每 次扣 10 分;当上级交给工作任务隶属他人工 作时, 应及时 通知并监督工作所
5、属人按时完成 任务,未完成的工作所属人扣 10 分,监督人 扣 5 分; 重大任务按严重程度扣分 , 但最低扣 分不得少于 20 分。 3、 不服从上级管理的, 每次扣 5 分, 发生顶撞行 为的扣 10 分,有肢体顶撞行为的扣 30 分。 1、 上班迟到、 早退的每次扣 2 分, 半小时以上扣 5 分。 2、 工作期间聊天、扎堆的每次扣 2 分。 3、 工作期间处理个人事务、 公话私用发现一次扣 5 分。 4、 每日参加点名,无特殊原由未参加者每次扣 2 分.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流程办事,违反规程、流 程的每 次扣 2 分,造成矛盾、纠纷的每次扣 5 分,造成损失的遵照“
6、职责履行”的第 5 条执 行。 1、 严禁背后议论医院机密、 领导长短, 发现一次 扣 5 分; 2、 严禁传播对医院不利消息、 挑拨矛盾, 发现一 次扣 10 分; 3、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发现一次根据情 况扣 5—20 分,有经济行为的,移交院委会处 理,严重的移交 司法机关; 4、 与同事、 上下级关系紧张, 发生吵架行为的当 事人双方各扣 10 分,发生打架行为的扣 20 分, 情节严重 的扣 50 分, 造成伤害的不得分, 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确保医院各 项制度落实到位。 品质素养 道德
7、品质高尚,团 结同志,有强烈的 集体荣誉感和奉献 精神 第七条 考核者 考核程序 (一)院委会:负责院领导及特殊事件的考核工作。 (二)院领导:负责部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并监督所有 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工作; (三)科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科职工,积极 有效的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考核组分工 医技护理考核组:李新社、束景杰、李跃强负责医疗、护理、医 技等临床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 。 行政后勤考核组:李新社、左传永、张明、朱永才负责办公室、 人事、财务、安全等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作的考 评。 第九条 考核方法 (一)考核者评分和被考核人自
8、评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一般情况 下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各部门工作情况,被考核人陪 同,对偏差予以调 整,月底汇总评分,力求客观准确。 (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定期:行政后勤考核组每周四 进行,医技护理考核组每周五进行(遇节假日、特 殊情况另行通知) ; 不定期:考核组成员、医院领导不定期巡查医院或职责范围内人员工 作情况,发现问题,立 即通知责任人改正,并视情况扣分,记入月底 考评。 第十条 新进及调、离职人员的考核 (一)新进员工入职试用期不作考核,亦不发奖金,转正后按当 月转正后天数比例计算奖金比例,并参加考核。 (二) 调职员工在调职当月不作考核, 奖金按医院其
9、它有关规定 发放. (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予考核,也不计发绩效奖。 第十一条 报院长办公室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评分情况,予以调查审 每月 5 日前由各部门考核人员将本部门评分情况上 核,并将审核反馈情况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 审定后,由财务室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财务室根据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比例,与考核月下月底前核算发放完毕。 第十四条 考核奖惩 考核每月根据《扣分标准》评出每位被考核人员分数,以百分制计算,对照等级标准,得分为一级、二级发全额 奖金, 三级发 80%奖金,四级发 60%奖金,五级扣除全部奖金
10、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扣发奖金列入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帐户,对先进、优秀人员实施奖励。 第十六条 奖扣除。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分为 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有三个月考核分为五级者,年终 四级者,予以调换工作、降薪处理。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职责履行”方面扣 分超过 25 分的,予以撤职、调换工作处理,并降薪处 理。 第十九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在“工作执行力”方面扣分超过 25 分的,扣除年终奖 50%. 第二十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劳动 纪律”方面扣分超过 25 分的,扣除年终奖 50%.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在“品质 素养"方面扣分超过 25 分的,扣除年终奖 50%。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每月汇总后交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按月 份和部门整理归档,以供年底评优参考。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公正情况,医院将视 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并对考核结果 重新界定。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办法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和修改,经院委会 讨论审定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