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违章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管理的考核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力争实现零违章,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安全违章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管理和日常工作相结合,旨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作业行为,以实现安全工作的预控、可控、在控. 第三条 全员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要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培育企业良好的安全管理
2、文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成立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下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部.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公司反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指导公司各单位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二)对反违章管理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三)组织交流反违章管理工作经验,负责推广反违章管理工作好的做法。 第七条 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具体负责全厂反违章积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监督各部门反违章积分考核的公示情况。 (二)负责监督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反违章积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严格执行或隐瞒等行为追究责任,加以经济考核. (三)监督指导各部门
3、对违章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及考试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将反违章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违章指挥,并负责组织本部门反违章积分的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扎实做好反违章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通过日常监督找出违章趋势,完善反违章管理办法,实施责任的逐级追究。 第十一条 反违章工作的开展要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养成良好
4、的安全行为习惯。 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定期对反违章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分析,并且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对集中暴露的违章行为,结合积分管理办法,从违章人员的心态、管理的漏洞等方面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 第十三条 日常管理和考核: (一)公司级领导、副总工程师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二)各部门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三)各运行值(班)的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以值(班)为单位,由运行值(班)长负责; (四)检修人员违章行为的考核管理以检修队为单位,由检修队长负责; (五)各部门安全员有权代表公司安监部门,对本部门所有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和
5、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违章累计积分与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挂钩,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统计考核。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将违章积分考核及时登记上网。安技部应监督、指导各部门扎实开展反 违章工作。对各部门自己发现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违章现象,安技部原则上不再重复考核,且不统计为违章者个人及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的连带违章积分. 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做好违章行为的预控工作.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个人行为习惯以及当前主要工作,利用安全日活动,查找分析个人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原因,通过相关的案例教育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并制定预控措施,将反违章纳入各项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中进行落实.
6、 第十七条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引导职工主动参与到反违章工作中来。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认真听取职工对反违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恒强公司纳入此办法管理,对所属正式职工进行相应的违章积分考核;与之签订合同的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违章,与恒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的违章连带责任考核积分挂钩. 第四章 违章积分制 第十九条 违章积分制分为个人违章积分制和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连带责任积分制,分别进行统计、考核。 第二十条 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章行为、较为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种.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
7、人,还对他人造成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或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和“必须„„”规定的行为;一次记3分,并考核150元。 第二十二条 较为严重违章行为:违章行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影响,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或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禁止„„”的行为;一次记2分,并考核100元. 第二十三条 一般违章行为: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一次记1分,并考核50元。 第二十四条 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从重处理,累计积分、罚款。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年度内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分别追记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专业分管行政第一负责
8、人连带责任分各1分,各考核100元;追记部门安全员连带责任分0。5分,考核50元: (一)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的集体性违章(不论违章行为严重程度); (二)累计发生3人/次严重违章; (三)累计发生5人/次较为严重违章; (四)累计发生8人/次一般违章。 第二十六条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每月的违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本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反违章责任人发现了任何单位及人员(包括本公司各部门人员、外包单位人员等)的违章行为后,要在当天向安全技术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隐瞒不报的,安全技术部一经查实,将对该部门安全第一
9、责任人、安全员分别再追加记2分、1分,并分别考核200元、100元。 第二十九条 为鼓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开展反违章的积极性,对举报违章者给予一定奖励。凡发现违章立即向安全技术部有关人员给予举报并经安技部确认属实的,按违章的不同等级,对举报人分别一次性奖励150元、100元、50元。 第三十条 积分周期为一年。个人违章积分与管理人员连带责任积分总分均为12分,每年1月1日自动复零,重新开始统计。 第三十一条 年度内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8分时,本公司职工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深入分析,认真学习《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书面整改措施报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二条 年度内个人违章记分累
10、计达10分时,本公司职工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深入分析,制定书面整改措施,并在所属部门安全日活动中进行深刻剖析;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培训班,认真学习《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通过本部门的考试. 第三十三条 年度内职工个人违章记分累计达12分者,本公司职工待岗一个月。本人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深入分析,制定书面整改措施,记入个人违章档案,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警示他人;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班,认真学习《安规》和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安技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所积违章分数复零,重新开始统计。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本人违章及其违章连带责任分数年度内累计达15分者,
11、给予内部待岗一个月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领导的个人连带责任同各生产单位的违章积分挂钩。具体挂钩部门如下: 人 员 挂 钩 单 位 XXX 安全技术部; XXX 党委工作部; XXX 后勤部;扩建办公室; XXX 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管 XXX 计划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 XXX 人力资源部;燃料管理部; XXX 审计监察部; XXX 工会办公室; 所挂钩部门、运行值、班、检修队等,每出现1人/次违章积分满12分,则在经济责任制中考核挂钩公司领导个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自行发现的所属人员的违章积分,由本部门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按月度及时上网公布考
12、核情况;各部门人员由安技部或其他部门人员发现的违章积分,以及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本人违章及其违章连带责任积分,由安技部负责统计,在公司SMS网站上定期公布。 第三十七条 各部(办)、处室年度违章积分排名,作为年终部门评先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第三十八条 反违章活动成绩作为考核干部、工人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的一项指标,每年(或上年)度全公司干部、工人本人违章及连带违章积分达10分及以上的人员,取消当年公司内外的评先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附表:三类(严重、较为严重、一般)违章行为主要内容 严重违章行为 序号 违章主要
13、内容 1 现场检修拆除了安全设施未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或检修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安全设施. 2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人身构成严重威胁者。 3 无票工作或未履行许可手续进行检修工作。 4 在未停电的输煤皮带上行走、站立、跨越或进行检修工作. 5 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真相者. 6 未办理热机主保护工作票而进行工作. 7 无证操作机房行车。 8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9 从高空直接往下面抛掷任何物件。 10 未按规定填写操作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者。 11 在一级动火区域内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而进行动火作业者。 12 没有监护人就进行电气检修或电气倒
14、闸操作。 13 工作许可人做安全措施缺项、漏项。 14 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或代替签发人签发工作票。 15 电气倒闸操作时跳项操作者。 16 电气倒闸操作票未按规定进行四级审批。 17 一级动火区域未按规定测氢气含量. 18 未按规定向调度办理检修申请票就进行设备操作、检修。 19 装设地线或合地刀前不验电。 20 未经运行人员许可,检修人员即开始工作。 21 检修工作人员擅自改变或移动已执行的安全措施。 22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未及时拆除地线. 23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退出设备主要保护。 24 电气、热工保护定值未按规定审批就执行。 25 在
15、一级动火作业区域吸烟者. 26 对脚手架工作负责人不进行验收,未经安监处验收挂合格牌就使用。 27 设备系统异动不做书面异动交底,异动后未写异动通报交运行。 28 进入容器内部工作,未加强通风向内部输送氧气。 29 无证驾驶厂内机动车辆或机动车厢(货车)内载人。 30 司机酒后驾驶厂内机动车。 31 射线探伤不提前发通告,在各人行通道未设醒目警告牌、派人看守。 32 其它违反《安规》中“严禁„"和“必须„”条款的行为。 较为严重违章行为 序号 违章主要内容 1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 2 非当值运行人员或管理、检修人员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3 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倒换
16、试验。 4 电气倒闸操作未按规定进行摸拟预演、唱票、复诵。 5 试运或试验设备前,未押回有关工作票. 6 擅自移动电气开关、电气设备或阀门的安全标志牌. 7 检修中擅自增加工作量,扩大到安全措施保护范围外作业。 8 特殊作业或工作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穿特殊防护服或无口袋服装。 9 一级动火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监护。 10 在二级动火区域内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者。 11 运行设备异常及检修中发生不安全现象,未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 12 无证操作一般起重设备(电梯、电动葫芦、卷扬机等)者。 13 其他工种无证作业(如高空作业、焊接、搭架子、带压堵漏等)。 14 检修作业
17、移动或破坏了盖板、栏杆等而未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15 在氢气系统进行工作未使用专用非铁制工具者。 16 利用管道、栏杆等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葫芦无吊钩采用绑扎吊物。 17 擅自动用或损毁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者。 18 设备要害部位的检修,进入现场不进行人员、工具的登记、记录。 19 进入油区和制氢站未进行登记或未交出火种. 20 进行高电压试验不设安全围栏,或不派人看守人行通道,或做不到位。 21 动火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熔渣下落无防护措施。 22 电焊机一、二次引线、电缆线绝缘部分破损漏电仍继续使用。 23 使用塑料绝缘胶质线(或花线)作为临时电源线. 24 使用到期未经水压试验或
18、试验不合格的氧气瓶。 25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至0。2kPa时继续使用,或用过的气瓶上无“空瓶"标志. 26 氧气、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电线、运输通道上或将软管和电焊线敷设在一起使 用。 27 橡胶软管承压强度不够或两种软管混用. 28 气割、气焊橡胶软管两端接口未绑扎或绑扎不牢。 29 用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对设备或轮胎等进行充气。 30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混装运输。 31 绝缘工器具未定期校验,或使用过期的、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工作。 32 对移动式或携带型电动工器具未使用电源插头. 33 违反《安规》规定不使用行灯,或行灯电压等级不正确. 34 在运转中的皮带滚筒上清理粘
19、煤等清理工作. 35 进行起重作业时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36 将酸、碱废液未经中和,直接排入地沟。 37 随意移动沟道盖板,或工作结束后未及时盖好沟道盖板。 38 射线探伤比计划时间延后但未及时补发通知,或各处人行通道警告牌不全、不醒目。 39 厂内机动车行驶超速、超载;或叉车载物时另外带人行驶. 40 其它违反《安规》中“禁止„”条款的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 序号 违章主要内容 1 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2 使用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使用安全带者。 3 工作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手续。 4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不携带工作票。 5 工作负责人
20、监护不到位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专人负责代替监护. 6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未收回安全标志. 7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不到现场检查. 8 工作负责人未按时注销工作票或未办理延期手续。 9 工作许可人注销工作票后未进行登记. 10 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不规范、涂改等。 11 电气操作监护人不到位。 12 电气倒闸操作不穿绝缘鞋者。 13 继电保护工作不开专用安全措施票,或不带入工作地点。 14 有人在容器、井坑内等工作时,外面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现场。 15 交接班不到岗,不巡视设备就接班. 16 设备发生异常后,不认真详细记录,不及时汇报或隐瞒真相. 17
21、 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缺陷登记不及时或登记错误。 18 打磨、切割机件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 19 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工器具、电源拉线盘等。 20 带电作业时,未按《安规》规定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21 乙炔气瓶未安装防火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够;工作完工后,未撤除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现场瓶体未固定牢靠。 22 脚手板固定不牢固;脚手架工作面外侧未设护栏;人员上下脚手架不方便的。 23 人字梯没有限制开度拉链(绳),或在非人字楼梯上工作无人扶梯. 24 转动设备未安装防护罩,或检修后未及时恢复防护罩。 25 动火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熔渣下落无防护措施
22、 26 戴手套抡大锤者。 27 在二级动火区域或电缆隧道、沟等处生产区域吸烟、用火者。 28 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着装者。 29 检修工作间或车间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者。 30 违反规定乱拉、乱接临时电源。 31 动力电源箱、工作间、办公室、休息间等处开关、刀闸、保险、插座、灯具、接线柱缺损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未及时修复。 32 电源线头裸露或未绝缘物包扎好. 33 从事热力系统设备操作不戴手套。 34 未办理申报批准手续在生产建筑物上打洞,或工作后不及时封堵孔洞。 35 现场热力盘、热控盘、电源箱、控制柜、端子箱及照明盘等门锁损坏不及时安排修复,或检
23、修、巡视完后门不及时关上或将端盖盖好。 36 在电气盘柜、热控盘柜和电缆孔洞等处工作结束后未及时进行封堵。 37 未经许可进入电缆沟、排污沟、下水道等处工作。 38 进入汽缸、发电机、容器等检修区域前,未按规定将随身物品取出。 39 未按规定在检修场所设立安全围栏和标示牌,或私自移开、跨越围栏. 40 起重机械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与其他部件,葫芦等无防松脱装置. 41 设备检修后将标示牌丢失、损毁,或未及时按规范装复. 42 生产场所楼梯踏板、护栏、盖板等损坏、变形,未安排及时修复。 43 拆卸的设备部件未按规定遮盖、包扎、封口;进水管直对着电气设备。 44 驾驶厂内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和公司安全交通管理规定。 45 其它违反《安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一般违章行为. 说明:以上各表中未列举的其他安全违章行为内容及等级,由安监部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