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借用合同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用方〕:
身份证号:
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车辆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信息
甲方同意将以下车辆借给乙方无偿使用:
车辆品牌型号: 。
车牌号: 。
车辆价值:人民币 元。
〔以下简称车辆〕
二、借用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状况有变化的,可提前 日通知乙方取消借用,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
3.乙方到期未归还,或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借用而不归还的,乙方应按天天 元向甲方支付车辆占用费,直至乙方归
2、还车辆为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借出的车辆符合使用要求。
2.乙方接车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并确认车辆质量状况优良,如有异议应在接车当时提出。
3.车辆借出期间,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包括: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车辆因自然损耗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当。
4.车辆由乙方本人使用期间,未通过甲方同意,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借用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不得利用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乙方做好车辆的保管,防止被盗、防止人为损坏。
5.乙方应承当借用车辆在借用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费用。
如还车时,有借用期间的违章未处理,
3、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处理,或依据甲方要求按每扣一分 元以及罚款金额的 150%对甲方进行赔偿。
6.乙方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做到慎重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伤残、财产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概不负责。
如导致甲方承当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乙方承当因使用不当造成借用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当因不当使用借用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8.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马上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当。
9.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
4、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10.乙方归还车辆时,确保车况优良可以正常使用。
11.车辆报废或无法归还,乙方应负赔偿责任时,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价值进行赔偿。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借条
本人现向 借用车辆〔车牌号: 〕。本人已经收到车辆,并承诺:
1.年月日前归还,或者出借方有要求时退还。逾期不还按天天 元付费;
2.借用期间车辆各项费用、违章处罚由本人承当;车辆发生事故的,本人应承当全部责任;
3.不得转借、转租,用途仅限于 。
同时收到的车内物品设施有: 。
签署时间:年月日
借车人〔签字〕: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