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第一条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 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三条 依据GB 50160《石油
2、化工企业制定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类 别 名 称 特 征 甲 A 液化烃 15℃ B 可 燃 液 体 甲A类以外,闪点<28℃ 乙 A 28℃≤闪点≤45℃ B 45℃<闪点<60℃ 丙 A 60℃≤闪点≤120℃
3、 B 闪点>120℃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8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四条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当入口管沉浸200mm后可逐步提升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 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 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
4、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用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 表2 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 进 油 管 缓 和 器〔管〕 尺寸 mm 流量〔m3/h〕流速〔m/s〕尺寸mm 流速〔m/s〕 管长 m 100 80 200 4 100 160 250 5 1
5、00 200 250 5 100 250 300 6 150 160 250 5 150 300 350 7 150 400 450 9 第
6、五条 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 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 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5.关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第六条 油品调合 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油品的调合; 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
7、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 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油品调合温度应低于该油品闪点20℃。 第七条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 1.液体进入储罐,经一定的静置时间〔见表3〕,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但浮顶罐浮舱〔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井的储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 表3 储罐中液体需最少静止时间表 电导率〔S/m〕 储油设备容积 m3 <10 10~50 50~500 500~10
8、00 静 置 时 间 min >10-6 1 1 1 2 10-12~10-6 2 3 10 30 10-14~10-12 4 5 60 120 <10-14 10 15
9、 120 240 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应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柔测样时,不应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 5.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应在装载完毕且静置2min之后进行; 6.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纳自动检尺、测温柔采样设备; 7.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柔采样前,应消
10、除人体所带静电。 第八条 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纳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2.铁路罐〔槽〕车沉浸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式中 V——油品流速,m/s; D——输油管径,m。 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不大于200mm为宜。 第九条 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 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进行可靠接地; 2.装卸操作完毕,应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掉接地线等作业; 3.汽车罐车沉浸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式中 V——油品流速,m/s; D——输油管径,m。 第十条 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 1.不准使用绝缘材料的桶在作业现场盛装易燃液体; 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 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应接地; 4.桶灌注油品,宜采纳导电胶管〔材料电阻值小于104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