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 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 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 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 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 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 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 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 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 措施;
5.1对于一类设
2、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 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 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 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 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 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 立即上报;
8. 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 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电气设备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二
3、
1. 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所管辖的电气设 备;
2. 巡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3. 巡视试验区设备,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安全遮拦),离开时须将门锁住 (或挡好入安全遮拦),以防外人误入发生危险;
4. 严禁开启配电柜门,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5. 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决不允许单独执行。进入变配电间检查
时,须耳听、眼看、鼻闻,必要时应进行闭灯检查;
6.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生产科长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6.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6.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 系统运行;
6.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6.4恶劣气候、设备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7. 长期停用的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8. 因工作原因,经生产科长要求可临时变更巡视检查的范围和时间;
9. 巡视检查工作的任务:
9. 1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9.2检查灭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
9.3检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钥匙等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