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所整体输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诊所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医 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 施细则、《诊所基本标准》、《诊所管理规范》、《诊所规 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诊所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执业 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便 捷的医疗服务,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高社会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公示及制度建设,做到“四统一” 一是做到标识标牌统一。诊所要悬挂统一样式的室外标 牌、室内指示牌、管理制度及信息公示展板,工作人员佩戴
2、统一样式的胸牌,方便社会和广大患者监督。各类标识标牌 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 二是做到公示内容统一。诊室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执业证等从业资质基本信息; 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便于患者查询;公 示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治疗室应在 墙上公示安全注射管理制度、过敏性休克抢救流程。处置室 应在墙上公示常见药物配伍禁忌表等。 三是做到医疗文书统一。诊所要使用统一样式的门诊日 志、门诊处方、输液卡、处置单、门诊病历、传染病疫情登 记本,消毒灭菌记录本、医疗废物回收处置登记本、紫外线 使用登记本等相关文书,认真逐项填写,方便追索核查。相 关文
3、书格式市卫计委统一制定。 四是做到管理制度统一。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统一的诊所 医师诊疗规程、护理制度、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安 全注射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污水处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制度、消毒产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洗 手流程等系列核心制度,并印制下发。 (二)严把准入标准,做到“四达标” 一是业务用房面积达标。诊所业务用房面积必须至少达 到40平方米【本规定下发日之后新审批设立以及2016年10 月31日之后变更执业地址的诊所(中医诊所除外),其建 筑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具体要求见《诊所业务用房 标准》(附件
4、3)的要求,业务用房内不得开展与诊疗活动 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二是从业人员资质与数量达标。诊所应至少配备1名执 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另有规定者除外)。 医师执业范围必须与核准的诊疗科目相符。 三是硬件设施达标。诊所硬件设施必须达到《诊所基本 硬件设施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更换并有记 录,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四是环境卫生达标。诊所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生活垃 圾要装入有盖的垃圾桶内,不允许随意堆放,不允许混入医 疗废物;排水系统要保持通畅,防止出现污水满溢情况,污 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墙面、 地面保持洁净,
5、物表清洁无浮尘,无蜘蛛网。要按照“除四 害”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灭蟑工作。 医务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服要经常清洗,保持仪容仪 表清新整洁;要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医务 人员禁止在室内吸烟,同时要劝阻患者及家属在室内吸烟。 (三)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四规范” 一是布局规范。诊所(除传统中医诊所外)应至少设有 诊室、治疗室、处置室,三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 目标示牌。三室应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每室为独立区域 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诊室应位于机构的前排。腔、 妇科等诊所如开展可重复使用的器械设备消毒工作,还需设 置器械洗涤消毒室。传统中医诊所根据专业需
6、要设置针灸、 拔罐、推拿等物理治疗室、中药房、处置室。诊所用房面积 足够条件下的可增加观察室、输液室、独立药房等功能区域。 各区域之间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物理隔断。 二是诊疗服务规范。接诊时应首先进行就诊登记,然后 再进行诊疗服务,诊疗过程应详细记录于门诊病历中。需要 进行医疗处置的患者,应开具处方、输液单或处置单后方可 执行,非紧急情况严禁执行头医嘱。诊疗行为应严格遵守 诊疗规范或指南的要求,治疗应选用国家、省卫计委基药目 录里的药品。鼓励诊所开展信息化建设。 三是着装规范。医务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医生 着白大褂、护士穿护士服)、戴工作帽,必要时戴一次性外 科罩和手套,保持工作衣、帽
7、干净整洁,并佩戴统一样式 的胸卡。 四是物品摆放规范。诊所内诊疗设施及药品摆放符合相 关管理规定,做到分类摆放。标识清楚,易于拿取。具体要 求详见《诊所药品摆放基本规范》和《小型医疗机构物品摆 放基本规范》。 (四)坚持依法执业,做到“四禁止” 一是禁止超范围行医和使用无资质医务人员。诊所必须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规定的诊疗范围开展诊 疗活动,禁止超范围行医。除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处置 和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开展手 术治疗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第二类及以上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 诊所医护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 书,方可开展执业活动。禁止
8、任用未取得执业资格或不按规 定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建成 区内诊所禁止任用乡村医生开展诊疗活动。 二是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 手术。诊所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和法制教育。禁止 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禁止诊所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 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严格落实超声设备和从业人员管 理规定,完善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和相关药品管理要求。 三是禁止预防接种。诊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疫苗流 通和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禁止非法购进疫苗并开展预防接 种工作。 四是禁止违规使用抗菌药物。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 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未经区级
9、卫生 行政部门核准,诊所不能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 动。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 物不得在诊所使用。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1月-2月) 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区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 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将文件精神和工作要 求传达到辖区各个诊所,启动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摸底排 查工作,统计辖区所有的诊所基本信息并登记在册,依法取 缔无证诊所。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 组织辖区诊所,严格按照“四统一、四达标、四规范” 的工作要求,开
10、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按照市卫计委模板和 要求制作统一的医疗文书、工作制度并分发到诊所,并督促 贯彻执行;要加强对诊所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 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8月-10月) 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验收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 诊所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 要进行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对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积极、 消极应付的要进行重点督办,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 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在全面清理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不定 期抽查等方法进行“回头看”,开展复查工作,防止验收后 思
11、想松懈、工作退步。要结合各区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 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诊所是规范化建设的责任主体, 各相关科室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成立以区卫计委主任为组 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监督科、医政科、宣传部门、 财务室、爱卫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理,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整体部署,周密安排,注重效果, 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 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执法监督、医政、宣传、财务、 爱卫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医 政科负责制定和解释政策,执法监督科和爱卫科负责规范化 建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财务科确保经费到位,党政办 要做好此次诊所规范化建设的宣传工作。 (三)树立工作典型。在工作中一方面要注重开展诊所 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培养创建一批基础条件好、 管理水平高的诊所作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规范化 建设水平;一方面要坚决查处清理一批硬件较差、管理漏洞 大、问题突出,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单位并予以曝光。 (四)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积极发动群众智慧,因地制宜开展规范化建设 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保 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