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1亩,总建筑面积约10 0平方米,全年救助人次3 0 0 0人次左右。 二、外包期限:12个月(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按本招标书中的要求,须现场测看后自定报价,保持专业之态度及责任;报价单中应该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 2、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劳保福利、社会保险、材料、税收、管理费等费用派遣人员餐饮由招标单位负责提供)。 四、服务内容(岗位、人数、工作内容、时间和用工要求) 1、岗位:门卫、值班巡查,保安各一名。 2、人数:4 人以上。 3、工作时间:24小时
2、提供安保服务。 4、工作内容: (1) 负责被救助人员生活区域、站办公场所及院内进行24小时安保服务,实行坐班制,保持视频监控查看,无受助人员时每三小时巡查一次,有受助人员时每一小时巡查一次,观察受助人员状况,了解受助人员需求,随时响应,发现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刻向值班人员报告.每天做好交接班、巡防、处置突发事件等记录; (2) 协助值班人员对来站救助对象进行进出站登记、安全检查、物资保管等工作; (3 )做好单位门前“三包”工作; (4) 协助做好特殊受助人员的个人卫生清洁工作; (5) 负责传达室值班,对进出站的来访人员进行出入登记,做好报刊收发等工作; (6) 保护站
3、内财产安全,维护场所的正常秩序,做好信函、包裹、报纸等代收代发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7) 负责车辆在站内行驶、停放、看护等管理工作; ⑻负责站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抢、防治安灾难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生在站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保安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9诺因工作需要,中标单位被派遣员工须服从站工作人员的安排. 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 被派遣员工在救助站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安保公司提供全年36 5天、每天24小时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并告知被派遣员工.
4、 (2) 休息休假: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安排被派遣员工休息、休假。 5、用工要求: (1) 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 (2) 性别为男性; (3)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4 )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5)学历为初中以上; (6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五、工作要求 1、2 4小时在岗在位,随时响应安保事宜,确保站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服从救助站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着装规范,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完成救助站交给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六、被
5、派遣员工的管理 1、中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救助站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 2、中标单位应该将其体检合格的人员派遣至救助站,经救助站确认,方可派遣到救助站工作. 3、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救助站用工需求,中标单位应立刻向救助站及时补充合格的被派遣人员. 4、在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救助站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中标单位: (1) 派遣期限届满的; (2) 救助站的工作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 被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 不能胜任工作的; (5) 双方订立派
6、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6) 派遣期内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的; (7) 救助站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8 )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救助站和中标单位,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9) 严重违反救助站规章制度的; (10)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救助站造成损害的(以救助站的规章制度为准); (11 )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2 )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禅龄/病史等)的; 5、救助站依据本条款退回中标单位的被派遣员工,依法应由中标单位承担法定经
7、济补偿金及相关费用,救助站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6、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其相关用工手续。 7、中标单位应为被派遣员工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因过错给救助站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救助站规章制度判定由被派遣员工赔偿而该员工未赔偿的,由中标单位向救助站赔偿后再向该被派遣员工进行追偿. 七、培训 被派遣员工上岗前由中标单位组织培训学习,合格后被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安全教育和救助站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八、重要说明 1、保安公司须在5月2
8、3日前来站或来电报名,并派管理人员来站了解救助管理站机构性质、工作职能及保安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等后方可参加投标。 2、中标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救助站需求向救助站派遣员工。被派遣员工与救助站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3、中标单位必须接受救助站安保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服务标准,救助站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中标单位,罚款将从劳务费中扣除. 4、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救助站,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经救助站同意,私自更换保安人员,救助站有权扣减安保服务费。 5、保安公司须定期派遣
9、管理人员来站检查保安工作,每周不得少于2次. 九、投标人应取得有权部门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原服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十、投标书的组成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安保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除外);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 (5) 已服务单位列举; (6) 安保服务考核办法、工作细则、人员配备情况等; (7 )报价单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 以上材料不全,报价视为无效。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 018年5月2 9日下午14时,市救助管理站(江通路12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黄政刚,电话:13 7769 2 7 6 06. 十二、其它 1、评标方式:次低价中标。 2、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3、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 4、中标单位须在合同订立后在20 18年7月1日将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正常运作。 备注:以上招标内容以及对供应商的要求投标方必须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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