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发火(防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基本规定 (1)不发火(防爆)面层应采用水泥类的拌合料铺设,且其厚度和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不发火(防爆)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工艺标准相应面层的规定。 (3)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石料和硬化后的试件,应在金刚砂轮上做摩擦试验。试验应符合GB 50209 — 22附录A的规定。 (4)不发火(防爆)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和性能通过试验确定。 (5)当不发火(防爆)面层铺设在水泥类的基层上时,其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基层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6)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
2、得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7)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船5 02 09 — 2 0 0中表5.1.的规定。 (8)应遵守9.1.和9.1.的相关规定。 12.17. 2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细化工艺过程,制定和补充工艺标准。 (2)不发火(防爆)面层下的隔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3)铺设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通过实验确定配合比。 材料要求 (1)水泥:木发火(防爆)混凝土面层应采用
3、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 级应在32.5级以上。 (2)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 15~5mm ,含泥量不大于3% ,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 (3)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 (4)分格条: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5)材料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根据不同面层,参见相应各节。 作业条件 根据不同面层,参见相应各节。 施
4、工工艺 根据不同面层,参见相应各节。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水泥、砂、石子等材料应符合.的要求。 (2)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不发火(防爆)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4)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必须检验合格。 (5)检验方法:同 GB 50209 — 22。 12.17.4.2 一般项目 (1)不发火(防爆)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 (2)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3)不发火(防爆)面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9 —22中表的规定。 (4) 检验方法:与GB 50209-
5、22中表5. 1.的规定相同。 12. 17. 5注意事项 根据不同面层,参见相应各节。 成品保护 (1 )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 )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浇筑混凝土造成漏水、堵塞、破坏或降低等级。 (3) 混凝土垫层完工后在养护过程中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 搅拌机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件并确认良好,滚筒内无异物,周围无障碍,启动试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2) 小型砂浆搅拌机进料应设牢固的防护装置.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3) 在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人员进
6、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运转中遇突然停电,应将电源开关拉开。在完工或因故停工时,必须将滚筒内的预料取出,并用水清洗干净。 (4) 电动震动器应用绝缘良好的四芯橡皮软线并应接地良好,开关及插头应完整、良好。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搬移震动器或暂停工作时应将电源切断。 (5) 在运输、堆放、搅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扬尘、遗撒、沾带等现象,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冲洗等必要措施。 12. 17. 8质量记录 (1) 相应面层作法的质量记录。 (2) 石料、粉状骨料和硬化后的试件的发火试验报告。 (3) 水泥复试记录。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基本规定 (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
7、用条材和块材实木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复合地板,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实木复合地板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产品类别、型号、适用树种、检验规则以及技术条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块》GB/T15036.1~6规定。 (3)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木格栅应采用烘干料,且作防腐、防虫、防火处理。 (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
8、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毛地板如选用人造木板应有性能检测报告,且应对甲醛含量复验。 (5)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可采用整贴和点贴法施工,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 (6)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mm的距离;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的空隙。 (8)大面积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分段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9)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9、 50209 — 22中表的规定。 (10)应遵守9.1.和的有关的规定。 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1) 性能检测报告、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复验; (2)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下的各层做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3) 样板间或样板块已经得到认可。 材料要求 (1) 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条材和块材,其技术等级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不应大于12%。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2) 胶粘剂: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胶粘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10、21 的规定。 主要机县设备 (1) 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 常用机具设备有:角度锯、螺机、水平仪、水平尺、方尺、钢尺、小线、錾子、刷子、钢丝刷等。 作业条件 (1) 材料检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 (2) 应已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4) 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5) 作业时的施工条件(工序交叉、环境状况等)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6) 抹灰工程和管
11、道试压等项施工完工后进行。 施工工艺 工艺流程 检验实木复合地板质量T技术交底卜准备机具设备T安装木格栅T铺毛地|!H铺实木复合地板卜|清理验收 (1)安装木格栅:先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格栅的安装位置线(间距3mm或按设计要求)及标高,将格栅(断面梯形,宽面在下)放平、放稳,并找好标高,用膨胀螺栓和角码(角钢上钻孔)把格栅牢固固定在基层上,木格栅下与基层间缝隙应用干硬性砂浆填密实。 (2)铺毛地板:根据木格栅的模数和房间的情况,将毛地板下好料。将毛地板牢固钉在木格栅上,钉法采用直钉和斜钉混用,直钉帽不得突出板面。毛地板可采条板,也可采用整张的细木工板或中密度板等类产品。采用整张板时,应在
12、板上开槽,槽的深度为板厚的l/3方向与格栅垂直,间距2mm左右。 (3)铺实木复合地板:从墙的一边开始铺粘企实木复合地板,靠墙的一块板应离开墙面10mm左右,以后逐块排紧。粘法采用点涂或整涂,板间企也应适当涂胶。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接头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4)铺实木复合地板时应从房间内退着往外铺设。 (5)不符合模数的板块,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并应用胶粘剂加强固定。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材料应符合的要求。 (2)木格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3)毛地板铺设应牢固,表面平整。 (4)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 (5)检验方法:同 G
13、B 50209 — 22。 12.25.4.2 一般项目 (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材质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 均匀一致,板面无翘曲。 (2)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表面洁净。 (3)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4)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50209 — 22中表7.1.的规定。 (5)检验方法:同GB 50209 — 22的检验方法及其中表的规定相同。 注意事项 作业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已经完成的隐蔽工程管线和机电设备的保护,各工种间搭接应合理,同时注意施工环境,不得在扬尘、湿度大等不利条件下作业,基层应干燥。 行走有
14、声响 (1)格栅固定不牢固、毛地板与格栅间连接不牢固、面层与毛地板间连接不牢固都会造成走动有声响; (2)地板的平整度不够,格栅或毛地板有凸起的地方; (3)地板的含水率过大,铺设后变形。 版面不洁净 地面铺完后未做有效的成品保护,受到外界污染。 不合格 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修或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造成漏水、堵塞、破坏或降低等级。 (3)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4)
15、后续工程在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上施工时,必须进行遮盖、支点,严禁直接在实木复合地板面上动火、焊接、和灰、调漆、支铁梯、搭脚手架等。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木地板、胶粘剂、油漆应单独存放,使用过程应远离明火区域。材料存放、施工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使用刨地板机、手刨、角度锯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操作,防止机械伤害。 (3)胶粘剂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包装物、锯末、刨花应及时清除室内。 (4)胶粘剂和复合的木板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严禁使用非环保型产品。 (5)废弃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及回收。 (6)施工所用机械的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质量记录 (1)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3)木材防火、防虫、防腐处理记录。 (4)胶粘剂、人造板等有害物质检测记录和复试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