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事故考核办法
1.0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依据中卫市工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令、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度,切实把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2.0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工伤事故(不含交通事故)。
3.0制度
3.1工伤事故界定
为了便于工伤事故管理,按照工伤事故的性质和伤害程度现将工伤事故划分为特大、 重大、一般、轻微和重大恶性未遂工伤事故五种。
特大工伤事故:指死亡1人或重伤3人(重伤指负伤后需要住院休息治疗超过10
2、5天 的失能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元以上者。
重大工伤事故:指重伤1人或轻伤3人(轻伤指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在30天以上, 105天以下的失能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元以上,10元以下者。
3.1.4 一般工伤事故:指受伤后休息、住院治疗在3天以上,30天以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在10元以上,1以下者。
轻微工伤事故:指员工受皮外伤或受伤害部位相对不够严重,只需在门诊检查治疗、 无需住院治疗,均属于轻微工伤事故。
重大恶性未遂工伤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性质恶劣(如起吊重物 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送电但未造成触电伤亡等)。
3
3、2工伤管理目标
全年公司内不允许出现特大和重大工伤事故;
全年公司内一般工伤事故不允许超过31单。
323各部门一般工伤事故管理目标见附表。
3.3工伤管理责任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生产 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考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车 间主任、安
4、全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层层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教育;新入厂员工必 须进行三级教育,坚持入厂、岗前、上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护意识。
安全部安全员每天巡检,对违反安全与规定的人员进行现场处罚,对有事故隐患的问 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填写《巡查记录表》。
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重点危险源、压力容器和事故多 发工段、部位的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规定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 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验收,治理事故隐患。
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的领导,建立健全有 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 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考核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3.4事故调查及处理
各类人身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特大工伤事故、重大工伤事故统一由公 司掌握管理;一般工伤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工伤事故由安全部负责管理;轻微工伤事 故由各车间自行掌握处理。
当发生特大工伤事故、重大工伤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补救措施 夕卜,部门负责人应当在10分钟之内通知分管单位(安全部)的领导及技术人
6、员到达 现场;在20分钟之内通知到行政部负责人;在30分钟之内通知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成员,在积极组织抢救和调查中要保护好现场,事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组织人员在事 发两小时内进行调查,并在12小时内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高层领导管理小组进行讨 论,作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当发生一般工伤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在15分钟内通知分管 单位(安全部)的领导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30分钟内通知行政部负责人,由行政部 负责人组织人员在事发后六个小时内进行调查,并在一天内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领 导,并要求事故单位在事发三天内填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送公司领导。
当发生轻微工伤事故时,事发后当班班长应
7、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当发生重大恶性未遂工伤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在事发后两小时内通知主管领导,由 主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在三天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安全部应将上月各类工伤事故于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公司领导,由办公室发放处理通 告。
4.0考核办法
4.1考核对象
公司各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班长、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安 全部的安全员及公司各车间、部室分管领导。
4.2考核
要求各车间、部室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登记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对待。
若疏忽大意、错报、漏报、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调查、分析、处理,将对车间相 关责任人给予1〜5
8、元的经济处罚,对欺瞒不报的将加重处罚,还应追加工伤事 故单数。
由企管部于每年年终进行统计,依据公司全年工伤管理目标和各部门工伤事故指标进 行考核。
424轻微工伤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不做年终考核,但必须在《工伤事故处理报告》中 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4.3奖罚实施细则
若全年公司内部出现特大工伤事故1单,将对被考核对象的责任人,包括安全部人员, 按月工资标准每人下浮5%,出现2单下浮10%,以此类推。
若全年公司内部出现重大工伤事故1单,将对被考核对象的责任人,包括安全部人员, 按月工资标准每人下浮4%,出现2单下浮8%,以此类推。
若各车间、部室的一般工伤事故超过规定目标(见附表),每超1单,各被考核对象 的责任人按月工资标准每人下浮1%,超2单下浮2%,以此类推。
若全年公司内部一般工伤事故超过31单,每超过1单,对安全部人员按月工资标准 每人下浮3%,超2单下浮6%,以此类推。
所有的工资下浮均延续1年,直到下次考核后截止。
本考核办法生效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但2010年的考核需追加考核,从2010年 1月1日开始。
5.0相关文件
6.0记录
6.1《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2《周检查整改通知单》
6.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