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号码: 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一致看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自愿将位于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中方园西区62号中方园小区西区51号楼,部分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场地有用面积为 平方,甲方为乙方提供
2、租赁场地所必需的建筑平面图复印件、房屋产权单位证实及相关证件。〔详见附件〕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使用方式 乙方所租赁甲方房屋场地仅限于从事教育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如乙方必需变更场地用途,必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签合同。新合同未生效之前,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 第三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的承当 甲方将水电引之乙方经营处,乙方应承当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等全部费用〔依据政府部门标准〕,并应在收到甲方交费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按时全额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直至交清费用为止,在此期间造成
3、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金〔每年租金明细含物业管理费〕 日期 每平方租金 每月租金 第一年 元/平方 元 第二年 元/平方 元 第三年 元/平方 元 第四年 元/平方 元 第五年 元/平方 元 第六年 元/平方 元 第七年 元/平方 元 第八年 元/平方 元 第九年 元/平方 元
4、第十年 元/平方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以每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交付租金必需提前一月支付,向甲方支付下季度租金。 第六条:租赁押金 一、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元,总计人民币押金,甲方向乙方开具押金收据。 二、乙方不得将该押金抵交租赁期间任何时间的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三、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时,在乙方全额交清租金,其他费用以及在承租房屋结构,内部设施设备无损坏的前提下,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该租赁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房屋修缮及装饰 一、房屋交付标准以房屋现
5、状为准,房屋交付后,乙方可依据自己的经营必需要,在不影响安全和房屋主体结构的状况下,对房屋、水、电进行改造装修,并将改建或装修方案提前报甲方备案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应予以配合;因改造装修工作须拆掉甲方设施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采用保护措施,将拆掉的设备设施完好地移交甲方,如有丢失、损坏应予赔偿;如因乙方装修导致水、电、空调、消防等设备设施不能正常工作及达不到相关验收、年检标准的,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二、甲方负责房屋的地基、主体结构、房顶外面的维护保养〔乙方人为损坏因素除外〕。 三、租赁期内除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的部分以外,乙方租赁区域部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
6、负责。因乙方未尽到修理保养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八条: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活动发生的政府征收各项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费,门前三包费,垃圾清理费,环保费或法律和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承当,并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二、租赁期间乙方所使用的下水管道,燃气管道等产生问题的修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当解决。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水电费。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采用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欠款。
7、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3、乙方经营中与工商、税务、公安、环保、技术监督、卫生等国家职能部门发生业务往来时,甲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出具有关证实资料等。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租赁有关的其他相关手续及事务;协助乙方处理因租赁物发生的相邻关系;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必需拆迁或改造,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依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无偿接收乙方租赁期间的所留物品。 6、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出租房屋结构、公共部位及甲
8、方提供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正常使用。 7、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对自己拥有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保本合同对新房屋使用权享有人的约束力。 8、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所必需材料。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范围内,展开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 2、乙方必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问题,乙方必需承当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解决好经营中所出现的全部售后问题。 4、乙方必需规范员
9、工安全用水,用电,因乙方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当。 5、乙方依据经营必需要,在不改变和破坏房屋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检察同意,可对房屋内部进行局部改造装修以及中央空调、消防系统、水电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添置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的装修改造和消防等设备的安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乙方对房屋的改造装修、设施设备的添置安装,涉及到必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审批手续,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7、乙方的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租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全部设施设备,乙方在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等〕的检查、维护和修理,
10、所必需用费用由乙方承当。 8、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应妥善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私搭乱建,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经营和贮存任何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的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应独立承当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承租房屋的门面制作室外招牌,其内容仅限于乙方的店牌的经营内容,因此所必需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当。 10、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租赁押金和水电费用。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承当其雇员、代理人、访客、客户等与乙方相关人员在场地内
11、的行为后果,前述人员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甲方管理规定任何条款的行为将视为是乙方行为。 1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13、本合同到期,乙方有意续租的,应在合同到期前90天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签,双方另行商定续签事宜并签订合同。 14、本合同到期,乙方未按约定告知有意续租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确保承租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和其他物业附着物的完整性,不得拆掉破坏。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后三日内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和其他物业附着物交还甲方;假设造成甲方损失,应承当赔偿责任;凡房屋内的装修和其
12、他附着物、可拆及不可拆设备,不可拆设备乙方自愿将该部分财产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正常合理地使用及维护保养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假设因乙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新并承当修复或更新费用;假设因乙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提前报废,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1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抵押、出售、转租、转借或其他对甲方的约束力均为无效。假设造成甲方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承当。 17、乙方如因经营问题必需整体转让,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18、本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违约责
13、任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向乙方追收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一个月,或拖欠次数每年累计达二次。 2、擅自转租、转借、调换;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本合同的约定和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严重的违法活动; 5、有意破坏、损坏承租房屋。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二、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租金,假设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天天为所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租金逾期连续15天乙方未依约支付,
14、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服务直至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收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三、租赁期间,乙方如中途退租,甲方有权收回退租房屋及其不可拆设施设备,乙方退租房屋内的装修、水电等设施和其他物业附着物等财产所有权自动放弃,乙方无权将其作任何抵押和拆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四、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将乙方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押金充乙方所欠押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如押金不够以充抵的,乙方应予补足,多余退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承租房屋内部结构和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并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依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五
15、如遇甲方重大调整、升级改造或不可抗拒因素必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商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由于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本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当事人依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延期履行或中止履行,并依法实施。因此造成的损失互不承当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如遇政府性征地、城市改造、拆迁任务,导致本合同不能持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3、如不因甲方原因造成区域性停电、停水,甲方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争议
16、甲乙双方均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终止和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交纳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押金后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签字时各方应当向对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实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在这些文件上签字确认,上述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 3、无论本合同在何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都不受影响。 4、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取得一直看法后予以修改补充,并签署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本合同
17、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或书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条款的本意。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清单: 1、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实; 3、甲方房屋使用权证实材料和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复印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说明:①本合约所涉及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乙方经营中所必需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证等相关证件及特种项目所必需相关申报备案证实有乙方自行提供,且手续须完备。甲方不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连带责任和后果。 ②甲方不承当因乙方所经营特种项目手续未完备而引起当地政府机构处罚及因防扰设施不完善被周边居民投诉产生的一切赔偿及法律诉讼后果。 第十五条:补充事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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