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监督学》2029-203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代码:2528) 盗传必究 一、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 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o A.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 抽象政治行为 C. 内部行政行为 D. 终局行政行为 2. 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o A. 广泛性 B. 基础性 C. 直接性 D. 多样性 3. 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o A.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B. 人民政协的监督 C. 行政机关的监督 D. 司法机关的监督 4. 廉政监察机制由()等部分构成。 A. 前提 B. 核心 C. 基础 D
2、 保障 5. 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 A. 监督主体的局限 B. 虚假信息 C. 容易失控 D. 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二、 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6. 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 7. 对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8. 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的党内监督。 9. 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常委会履行的。 10.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 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1
3、1. 审级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 与效率的监督。 12. 舆论是公众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13. 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14.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 15. 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三、 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
4、 16. 行政赔偿制度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17. 舆论监督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 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 四、 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8. 筒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而:(1)监察权 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 独立
5、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4分) (2) 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 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 重要影响。(3分) (3) 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 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 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3分)。 19. 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
6、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 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 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5分)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购赂犯罪包括:贪污 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
7、复陷害罪等。 (5分) 20. 简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答:(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 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 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 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 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 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白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 监督的基础。第二,公
8、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 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 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 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 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 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而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 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
9、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五、论述及应用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21. 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 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 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 一职能。 (2)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 过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
10、动监督来完成的。 (3) 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 或行政诉讼方而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 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 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 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 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
11、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 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 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 主要是落实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 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2. 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2008年8月22 R,李某之母崔某到
12、北京市某区医院就诊。2008年8月24 H ,崔某死亡。李某于2008 年10月13日向北京市某区卫生局提交了 “关于某区医院对患者崔某治疗中玩忽职守导致患者死亡的申 诉该申诉从患者家属的角度提出了某区医院在对崔某护理、麻醉药品使用、尸检中存在的一些疑点, 并要求针对这些疑点请有关专家进行调So 2008年10月21日,某区卫生局对李某的申诉作了答复,该 答复在对李某提出的疑点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相关情况作了事实说明。该答复于同日送达李某。2008 年10月27日,李某针对某区卫生局的答复又提出了自己的回复,表示不接受这一答复,要求某区卫生局 重新对医院进行调查,对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界
13、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2008年11月13日,某区卫生局明确告知李某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而申请,并填写格式化申请书,李某明确拒绝。2009年1月 21日,李某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要求某区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某区卫生局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仍不提交书而申请,李某的申诉材料不能 视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在此情况下,李某要求某区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 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14、的 规定,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某区卫生局不构成不履行法定 职责,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应予支持。但是,作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某区卫生局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 的医疗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定职责,某区卫生局应当对李某申诉材料中反映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查清某区 医院在对崔某护理、使用麻醉药品、尸检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范和诊疗护理规范的问题,如果存在问题, 则要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理,并将调查结论或者处理结果告知李某,以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职责。据此, 二审法院判决如下:一审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判决事实不清,依据
15、不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六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一审判决;某区卫生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李 某2008年10月13日提交的申诉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重新调查并作出结论性意见;驳回李某的其他 诉讼请求。 分析要点提示: ⑴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本案中一、二审判决分别属于哪种判决类型? (2)本案主要涉及哪些监督方式,这些监督方式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1)行政诉讼判决种类主要有:①维持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②撤销 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予以撤销;③履行判决,即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④变更判决,即判
16、决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⑤赔偿判决,即责令被告对其侵犯行政相对人合 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给予赔偿;⑥确认判决,即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者违法无效;⑦驳回诉 讼请求判决,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本案主要涉及的监督方式有两种,一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二是审判监督中的审级监督。 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但司法机关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可以 达到监督行政机关的目的。本案中,李某认为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法院启动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这一过程具有 双重功能,一是
17、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二是审查行 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经过这一程序,行政权受到来白司法权的有 效监督。 审级监督是指以法院诉讼体系的审级制度为基础,通过不同审级的案件审理实现对案件审判质量的监 督。审级监督主要体现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监督。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作出的 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可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 审等处理方式。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即行政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 本案中,李某诉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行政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撤销了一审判决。二审法院 的判决体现了审级监督,这种监督不仅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一审裁判的错误或者 不当得以纠正。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