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为科学指导肉类加工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 求,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重点对存在生鲜、低温的肉类屠宰、 分割、存储等工艺过程作出疫情防控要求,肉类加工企业的其 他工艺过程可参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中《工业企业和建 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相关要求开展防疫工作。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 人牵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疫情防控 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围绕关键环 节和重
2、点岗位,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和工作制度,包括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 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并按要求严格落实。 (三)做好物资保障工作。肉类加工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测 温点和临时隔离点,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 资,包括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 二、人员管控要求 (一)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企业要做好新进员工近 期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切实掌握企业 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鼓励新进员工上岗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加强日常健康监测。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加强人员出 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
3、账和风险接触信 息报告制度,设置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 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 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 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 码等措施并佩戴罩后方可入厂。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 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 导员工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 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源头管控。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把好禽畜肉类来源的
4、 追 溯关” “查关”检测J关”贝兰存关”,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严 禁加工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除了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外,进畜禽肉类食品应当具备 《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做好畜禽肉类食品转运 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 和消毒。 (二) 通风换气。普通厂房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 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密闭厂房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 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 风量>30n3/h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 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三) 生产过程防护。 1. 饲养车间。
5、1) 作业人员进入饲养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 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 动物运输车辆进厂应当使用5〜10mg/L的含氯消 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动物卸车台应当进 行清洗消毒;卸车完毕,车辆经冲洗、喷雾消毒后方可离场。 (3) 圈舍的通道、地面、墙面应当定期用10mg/L的含 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 洗干净。圈舍附近应有粪便集中储存设施,并及时清除。 (4) 生病畜禽的运送应当备有不渗水密闭的专用运输工 具,车间进出处应有消毒池,排出的污水应当加入消毒药物 处理。 2. 屠宰车间。 (1) 供宰动物应来自非疫区,并具
6、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 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宰前检 验。 (2) 作业人员进入屠宰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 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3) 动物宰杀后放血处应当装有冷、热水刀具消毒器和洗 手池,进行刀具消毒并洗手。 (4) 屠宰车间每天屠宰完毕清洗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对作业环境和设备进行消毒。 (5) 兽医卫检员专用刀(钩)具,生产前后必须用5〜 1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 3. 分割肉车间。 (1) 作业人员进入分割肉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 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
7、墙壁、 排水沟,然后使用1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 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 分割肉车间内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 当每班用1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 用30分钟。可移动的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将表面 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 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 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4. 包装车间。 (1)作业人员进入包装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 池,用消毒液洗手后入场。 (2)包装车间每天工作完毕后,用无腐蚀性的消毒剂对作 业环境进行消毒。 5・冷库。
8、冷冻产品必须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上,垫板应当经常清 洗消毒。冷冻分割肉应当采用托盘式货架堆垛,人工进入冷库 堆放时要穿库房用鞋,穿防寒服。 6.化验室。 (1) 化验室应当有防潮、防蝇、防尘的设备。墙面、地面 应当定期清扫消毒。 (2) 化验室的空调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 运行清洁安全。 (四) 公共区域防控。 1. 会议管理。应当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 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培训,确需开展现场活 动的,需按规定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 护。会议过程中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确保人员之间 的间隔在1米以上并按要求佩戴罩。 2.
9、 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 采取错峰用餐、分散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 面对面就坐,避免与人交谈。 3. 宿舍管理。员工集体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原则上每间 不超过6人。宿舍应当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每日至少 开窗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 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 时清洁。 4. 公共区域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宿舍及 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如门把手、楼梯 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用 5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不耐腐蚀的表
10、面和 用品用具用清水冲洗干净。 (五)环境定期监测。加强重点场所风险排查,开展环境 中核酸的定期监测工作,建立环境定期核酸监测档案。中风险 和高风险地区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每天在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 包装车间采集各5份环境标本进行核酸监测。低风险地区肉类 加工企业应当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采样监测。 四、个体防护 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罩、手套等, 做好个人防护。 (一)检验检疫人员。检验检疫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好工 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罩、防 护镜、胶靴等。 (二)待宰区工作人员。待宰区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 好工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
11、用外科罩、 面屏或护目镜、胶靴等。工作过程中应当避免直接接触动物的 血液和体液。参与急宰的工作人员完成急宰工作后应当彻底洗 手、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当做好衣服和器械的清洗、消毒。 (三)屠宰工作人员。屠宰工作人员进入屠宰车间前应当 穿戴好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罩、 面屏、手套、工作服、胶靴等防护用品。放血工人和与水接触 较多的工人应当穿防水的衣裤。屠宰技术人员不得徒手操作。 工作结束后,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 场地等进行消毒。工衣统一收集、清洗、消毒。 (四)分割加工人员。分割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应当穿戴 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罩、面
12、屏、 手套、工作服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 生产结束后,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 场地等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洗澡后离开车间。分割车间 员工工衣应当和其他区域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五)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进 入车间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 科罩、面屏、手套、工作服、防水围裙、防水套袖和防潮防 滑的胶靴。进入车间和生产结束均需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消毒和 鞋靴的清洗、消毒,生产结束后洗澡离开车间。 (六)低温环境工作人员的防护。低温环境工作人员进入 车间前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 科罩、
13、面屏、手套、工作服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 的围裙和雨衣。冷冻、冷藏车间的人员进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 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并佩戴手套。 (七)外围工作人员的防护。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 理及无害化处理等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适宜 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要求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保 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罩。 (八)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员工的作业班次, 降低加工车间分割、切片、挑拣、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 工密度,2名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五、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一)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处置措施。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
14、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企业应当根 据当地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迅速启动本 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 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和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 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 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 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 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 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员工出现异常状况的应急处置。 1. 企业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 现为密切接触者时,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封闭其 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2. 企业一旦发现病例,必须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 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员工作业的工作场所及其加工的禽肉 类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 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21日印发 校对:刘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