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娱乐场所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结合经营业主对复工复产的诉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市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依法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依法亮证经营。
(二)配足防控物资。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
2、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场所应制定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岗定责,明确场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第一责任人、场地巡查负责人、防疫岗负责人、消杀负责人等岗位职责人员的姓名和主要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开公示。场所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场所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
3、实场所安全保障。场所应做好有效通风换气,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优先打开窗户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早中晚各不少于1次),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和排风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定期对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暂存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
4、疫情防控知识和最新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等。
二、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 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场所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将持有“健康码”绿码和绿色行程卡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 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
5、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 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安全出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处设立体温监测防疫岗,在收银台和门等待扫码入场区域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验,实行“健康绿码+绿色行程卡+佩戴罩+测量体温”进入,发现“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2. 采取人员预约、限流措施。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
6、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营业性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超过场所座位数的75%,且每个场所(每个包间)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限量标识标牌。建议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按照计算机台数隔一个座位坐一个消费者。
三、实施步骤
(一)提交申请。场所务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娱乐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抓落实并进行自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工复产申请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实地复核。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场所复工复产申请和疫情
7、防控承诺书次日内,及时派员(不少于名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实地复核:
1. 对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由现场核验人员报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注明“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同意复工复产”,并经双方(现场核验人员和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即视为场所完成复工复产申请流程,可复工复产。
2. 对现场复核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一律不准许复工复产,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向场所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指导场所完成整改,力争尽快通过现场复核,实现复工复产。
(三)督查检查。市、县(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强化日常执法巡查监管,对通过复核已复工复产的场所,督促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
8、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经批准同意私自复工复产的场所,一律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并立即停业整顿。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各县(区)文广体旅局落实属地监督责任,积极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促进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三)严格防控责任追究。各县(区)文广体旅局要加强对已复工复产场所的巡查监管,对检查发现疫情防控隐患漏洞和执行标准不高等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及时约谈场所相关负责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监管不到位,造成文化市场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导致疫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请各县(区)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把有序复工复产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盖章后的扫描件)报送至市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