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燃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2. 职责:
2.1安技部是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的主管部门。
2.2办公室协助做好安全责任的考核、奖惩工作。
2.3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特别贡献奖的审批。
3. 考核频次:
3.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每年12月底进行。
3.2安全无事故奖、特别贡献奖随机进行。
4. 考核方法和标准:
4.1安技部根据《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和目标(指标),进行考核。
4.2总经理根据员工提出的安全合理化建议价值的大小
2、对提出人进行奖励。
4.3总经理根据《安全无事故奖励办法》的规定,公司安全成绩天数达到一定的数字,对员工进行奖励。
4.4总经理对于员工在安全方面做出的特别贡献,实行特别贡献奖。
5. 奖惩办法:
5.1考核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目标(指标)进行考核,
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5.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指标);本部门(个人)未发生安全事故;
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
5.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
3、格。
5.4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年底公司在发放奖金、增长工资时将考核成绩做
为一
项重要标准之一。
5.5考核结果与个人职位的晋升(晋级)直接挂钩,考核成绩达不到或目标(指标)未完成的职位不得晋升。
5.6对于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安全议题等,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5.7总经理根据安全奖惩制度的规定,安全无事故天数达到规定的天数,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奖励。
5.8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出突出、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总经理应根据贡献大小予
以奖励。
5.9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10因
4、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序号
奖惩时间
奖惩人员
奖惩事项
奖惩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