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葫芦设备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的准备: 1、电动葫芦应由具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必须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开电动葫芦前要严格检查,确认转动系统灵活好用,各种连接紧固件完好无损,润滑合格。 3、起吊重物前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吊钩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靠。 4、注意检查行走机构小车轮缘与工字钢边缘之间间隙应保证35毫米,否则应调整。 5、操作工应保持手干燥,无物料,保持按纽干燥、灵活好用。 6、检查电动葫芦的行程范围内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7、在正常使用前应在空载状况下,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确认其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和连接部分正常可靠。 8、起吊重物前应确认起吊重物
2、的重量,不准起吊超过额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二、起吊: 1、起吊重物时,确认可以起吊重物后,应进行试吊重物离地面80150mm。检查试吊制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一般制动距离不超过80cm。发现下滑距离超过80毫米时应停车,清理制动片环上的油泥,并调整制动器间隙,CD型应保在1.52毫米,TV型应保证0.250.3毫米。 2、操作人员在起吊重物时,应经常注意检查制动器使用状况。 1、起吊过程中,电机发热或声音不正常时,应马上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2、起吊过程中,不同意同时按下两个使电机正反转的按钮,防止电源短路。 3、电动葫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物品。吊斗内不准站人。 4、起吊过程中,电动葫芦下不准有人。 5、在没有挂好安全保护挂钩等安全措施的状况下,吊篮内不准站人。 三、停车: 1、起吊完毕后,必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按钮盒应放在不受损坏的可靠位置。 2、非正常停车,在排除故障以前必必须要挂警示牌。 3、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