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协方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缺乏,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 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假设没有那么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 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
2、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 (二)审查基准 1. 质量 2. 供应能力 3. 价格 4. 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中选择最正确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到达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
3、合格才能继 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那么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 蓝图 2. 工程程序图 3. 操作标准 4. 检查标准 5. 检验标准 6. 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 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 协助其提高质量。 3. 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
4、协的进度、质量。 4. 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孔(1-报废率) 1. 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 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催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 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方案来验收。 2. 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
5、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 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 生产时的抱怨: (1) 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 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 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 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
6、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假设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 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 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 1. 指导教育方面 (1) 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承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 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
7、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 ① 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 ② 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 ③ 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 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 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方法。 第九条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定。 外协管理制度xx-05-14 15:18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工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前方可执行。 2. 外协工件必须选择至少三家以上的厂商,并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包括厂商地址、联系人、联系、、交货
8、周期、价格、货款 结算方式、货款结算周期等内容)。 3. 对于首次合作的外协厂商,必须实地考查,由质检、生产、技术、外协等部门派员组成考查小组,每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工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最为适宜用的协作厂商试合作。 5. 当确定合作厂商之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另定)。 6. 厂商送来样品试用,经判定合格后才能继续批量加工或制造。 7. 外协人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外协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提供经技术和生产部门确认的加工图纸和资料(如:技术参数、材料的规格、数量、材质要求等。 8. 外协人员
9、必须要求外协和外加工厂商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9. 外协人员必须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确保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工件如期回厂。 10. 外协人员必须经常核价,了解市场动态,捕捉行业信息,及时调整价格;外协、外加工单上必须留存加工企业联系人及联系 ,财务和资源部每月对外协、外加工单进行抽查,假设发现外协外加工单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时,高出部份差价将按10倍由外协人员个人承担。 11. 外协与外加工工件数量的出去回来必须要经负责生产的管-理-员或仓管员核实签字,否那么财务不得付款。 12. 验收人员将检验情况通知外协人员,外协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13. 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加工而发生时,外协人员要及时通知外协厂商或外加工厂商。 14. 接到外协或外加工任务要立即查库存并制定工作方案。 15.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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