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
公司建设项目投产后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
家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条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设计方案中关于劳动安全和工业卫
生设施的有关图纸、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等相关资料报安环部审批。
第四条建设单位采用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技术措施应采用经过实践检验
过的成熟
2、工艺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使生产过程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
国家现行标准和劳动保护法规允许范围以内。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中应有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写入可行
性论证文件。
2、 施工费用中应将安全卫生方面的开支专项列出。
3、 建设项目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和“三
同时”的贯彻实施负责,并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保证做
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 建设工程中,安全环保部、机动车间、工程所属单位应不定期对施工单位
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5、 主体工程启动调试前,由机动车间、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工程所属车
间组织对有关的安全设施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调试;在设备调试阶段,
应同时对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进行调试,测定实际效果做出评价,并办理验收签
证。
6、 在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若确因施工和调试问题使安全卫生设施达不
到预期效果,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期限内及时消除,使之正常投运。
7、 凡未实现“三同时”的建设项目,或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有重大缺陷
的不得报竣工投产。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二)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
4、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
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2、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
产品。
3、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
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 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
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 消防泵必须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
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 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