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架线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3、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或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适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
2、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掉道的机车或矿车时应有可靠措施。
〔二〕准备工作:
1、接班司机必必须向交班司机具体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合格;
〔3〕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楚、宏亮;
〔5〕在切断电源的状况下,控制器手把和换向
3、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6〕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必须及时处理或向调度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状况都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
3、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适量的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黄砂。
4、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状况等,有以下状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在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