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广告租赁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关于租赁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1、位置:乙方租赁广告位于 ;2、面积与租金:上述广告位分2种规格,每种规格2个,共4个:1、镜框式宽880*高780mm,可见画面:宽835*高735mm;2、镜框式宽450*高880mm,可见画面:410*835mm;本广告位在合同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上价格不含税)3、租期:租赁期为叁个月,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4
2、、付款方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款项给甲方。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乙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2、甲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调整等相关工作。3、租赁期内该广告的安装、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5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广告宣传背景资料或样板,自行拟订的图文内容需经过甲方有关部门的审核。2、乙方履行正常合法的租赁手续之后,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此广告位使用权,但不享有此广告位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广告位转让、转租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租
3、赁期内该广告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和合乎国家有关商业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政治目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5、乙方不得擅自挪动广告位位置、朝向或更改广告位面积的大小。6、乙方广告图文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有内容违反广告法或给予其他载体造成不良影响,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其他事项。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2、租赁期满,若甲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3、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