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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方案.docx

1、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促使中小学校违规办学现象显著减少、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促进中小学校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形成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XX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方案》、《XX市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整治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一步巩固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开展违反教育教学常规、违规招生编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补课、学生食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校外培训机构、中职违规招生办学等8个方面的

2、专项整治行动。 1. 违反教育教学常规。⑴违规开课设节,未开齐开足规定课程;(2)随意提高教学难度或加快教学进度;(3违规布置作业,超量、超标布置作业,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4)频繁组织统一考试;(5)在校学习时间过长,未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6)组织学生参加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 2. 违规招生编班。(1)违反招生计划;(2)违规跨区域招生;(3)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或以考试、竞赛等成绩作为录取依据;(4)接受学生“借读”“寄读"收取“借读费”“保籍费”和重复收取学费;⑸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利用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

3、招生;⑹举办重点班;(7)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 “捐资助学款”等费用。 3. 违规征订教辅材料。(1)违反教辅材料选用“五限”(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⑵违反教辅征订“自愿订购”“无偿代购”“公示公开”“规范流程”等要求。 4. 违规补课。(1)学校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报县局核准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除外)(2)学校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学校和培训班,将校园、校舍出租办校办班;⑶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

4、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⑷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5)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 学生食堂违规问题。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等;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6.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解决群众特殊困难

5、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的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腐败和“四风”问题。 7.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问题。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无照、违规收费;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竞赛活动;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招生选拔考试;把培训学生考试成绩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8. 违规收受职业学校招生费用。初高中学校或教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 “赞助费” “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职业学校及其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参加全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县局、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

6、校(教育集团)、乡镇中小学校分层次分批次召开动员会,部署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一11月)。各单位根据“边摸排、边整治”的原则,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和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意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1月3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有关学校将整治行动的整体情况报县局基教股。 (三)总结提升(20XX年12月底前)。县局组织专项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集中治理行动结束后常态化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端正教育思

7、想大讨论”,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将整治违规办学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基教股、财建股、教师工作股、人事股、社管办、职成股、督导室、勤管办、学生资助中心、阳光服务中心、监察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县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基教股,副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设立举报电话:XX。各单位应成立相应层次的组织机构。 (三)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股室职责,依托督学责任区,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对各中小学校违规办学实行挂牌督导。县局对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督办,建立违规办学整治月通报制度。

8、 基教股:负责违规办学行为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违反教育教学常规”“违规招生编班”“违规征订教辅” 整治工作。 财建股:牵头组织“校园、校舍违规出租办校办班”整治工作。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和财务管理。 教师工作股、人事股:牵头组织“违规补课”整治工作。结合《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制定XX县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社管办:牵头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整治工作。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职成股:牵头组织“违规收受职业学校招生费用”整治工作。禁止职业学校

9、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督导室:发挥督学责任区的督导主体作用,对中小学校违规办学实行挂牌督导。 勤管办:牵头组织“违规经营学校食堂”整治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牵头组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 阳光服务中心:利用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接受社会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的监督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监察室:受理中小学违规办学问题线索并查处责任人。 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股室的整治行动。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中小学校、教师违反规定的,县局将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对规范办学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并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分三个阶段形成集中整治材料档案,巩固整治成果。县局将择机组织相关专项督查,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和失职、渎职行为,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市局将定期通报、公开曝光违规办学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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