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审计 建设工程审计是对基本建设管理监督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合理拟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招标投标审计在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中做好招标投标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定义 招标投标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各方面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审计的目的 通过评价审核,揭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研究和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重点,适当优化,提出制定具体、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标准的建设性建议,促进项目建设
2、管理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审计的重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3、《工程建设项目货品招标投标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8、《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招投标收费告知》 9、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10、国家计委等六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3、《政府采购货
3、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15、建设部相关施工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审计内容 一、管理体系审查 审核、评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投标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合法性、适当性和时效性,涉及工作流程的建立、机构设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 (一)招标比率、招标方式审查 检查招标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或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招标项目占整个应招标项目的比例,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二)招标前期工作审查 1、检查招标项目是否具有相关法规和制度中规定的必要条件,如,项目建设是否通过核准,项目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是否贯彻,
4、施工招标的是否有施工图设计等。 2、检查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规定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长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3、检查招投标的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投标方式时,是否有三个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4、自行招标的,检查是否具有自行招标的资格。 5、委托招标的,检查被委托单位是否具有招标代理资格,检查委托招标收费是否合理,是否签订委托协议。 6、检查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招标、备案事宜;应履行审批手续的,是否取得批准。 7、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是否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5、目的招标公告,是否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8、招标公告是否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行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献的办法、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规定等事项。 9、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况。 10、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向别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献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也许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1、资格预审记录审查,审查资格预审是否公正、是否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进行操作。 (三)招标及招标文献的审查 1、检查招标文献重要内容是否齐
6、全,是否涉及了招标项目的技术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规定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规定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协议的重要条款。 2、检查招标文献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规定。 3、检查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 4、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是否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献中提出相应规定。 5、招标项目需要拟定工期的,招标人是否合理拟定工期,并在招标文献中载明。 6、招标文献是否具有规定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具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7、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献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是否符
7、合相关法律规定。 8、招标人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献所需要的时间是否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检查是否存在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 10、检查是否将答疑以书面方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献的潜在投标人。 11、检查是否存在标的泄漏的情况。 (四)开标、评标、定标审查 1、开标记录审查 (1)检查投标文献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献的规定。 (2)检查投标文献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献规定。 (3)检查公正人员是否就开标过程出具公正记录。 (4)提交投标文献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是否依法重新招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审查 检查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组成
8、人员结构、人数以及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合格投标确认的审查 (1)采用资格后审的,检查资格后审记录,审查资格后审是否按照招标文献规定进行审查。 (2)是否存在投标文献中废标未按废标解决的情况。 (3)是否存在投标文献不响应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和条件而招标人未拒绝的情况。 4、评标标准的执行 (1)评表委员会的评标是否执行了招标文献规定的评标标准。 (2)评表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原则是否合理。 5、定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拟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是否存在“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长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反中标人意愿的规
9、定,以此作为发出中标告知书和签订协议的条件”的情况。 (3)招标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告知书。 (4)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悖于招标文献的实质性内容。 6、其他 (1)招标人是否在与中标人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在自发出中标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审计工作流程如下: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重要资料: 1、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图、招标工作流程图 2、招标管理制度 3、招标备案文献或招标批准文献(如,项目核准文献对招标方式、范围的批复等)
10、 4、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如网上招标,要打印刊载招标公告的网页) 5、招标文献及其答疑文献 6、标底文献 7、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献记录 8、投标保函 9、投标人资质证明文献 10、投标文献(所有投标人的) 11、投标澄清文献及潜在投标人收到回执 12、开标记录 13、开标鉴证文献 14、评标记录 15、评标报告 16、中标告知书 17、投标保证金退还
11、证明文献18、招标委托协议 19、自行招标的,要提供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 招投标审计重要采用的方法 一、记录对比法 对建设项目整体招标比率的评价,采用分类记录对比的方法,计算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建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占协议事项的比率,定量分析招标比率,定性评价依法应招标的项目是否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抽样调查法 为准确反映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招标投标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审查采用类型抽样(STR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分类汇总各类问题。 以招标实行总数为母本进行随机抽样,对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对于各项审核内容进行累计汇总,不合格率未超过15% (建议数据)时鉴定为偶尔性失误;否则,鉴定为也许存在系统性控制风险。 三、系统分析法 针对不合格率超过15%的问题项,进行风险分析,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找出控制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风险控制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