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 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融入 产业发展体系,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和农业绿色生产,倡导全社会形成绿 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按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 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构建科学治理模式,营 造绿色低碳市场,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 主体、市场驱
2、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推 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 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幸福作 出贡献。2022年,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在建“无废 城市”通过“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其他城市奠定梯 次建设“无废城市”的工作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1.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 性法规。建立健全五大类固体废物相关政策和制度。强化“无废城市” 建设主体责任,将建设成效纳入区、地市)综合考核,研究制定固体废物
3、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 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排查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盲区,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多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合作管理平台,形成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 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径和方法,建立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 理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 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 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 3. 加大金融支持力
4、度。贯彻落实好赋予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推动 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精准对接 绿色低碳领域,提供相应金融服务。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 基金、绿色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销售自 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 “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以及固体废物利用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二)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4. 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完善区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全面推 行清洁生产,依法依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5、加快实施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 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构建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 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资源高效配置。围绕水泥等重点企业,推 行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力争建成15家绿色工厂。 5.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以铜、铅锌矿山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及零排放矿山建设。涉重 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矿区固体废物堆 存场所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矿山企业污染治理。推进绿色矿 山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按照建设绿色矿山的标准推动改 造原有矿山,新建、改扩建矿山投产前应达到绿色矿山
6、创建条件。 6.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尾矿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 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尾矿、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建材、 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利用,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 低贮存处置量。对3家以上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评 价。开展尾矿库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 污染问题。 (三)推进农(牧)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7.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和引导采 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养结合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 增效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推动实 施县(区)畜
7、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项目,推动市级病死畜禽无 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各相关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8. 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广标准农用地膜,鼓励使用全 生物降解、耐候期长的易回收农用地膜。以主要覆膜县(区)为治理重 点,建设农膜回收网(站)点,完善仓储设施设备。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 资销售,参与废旧农膜、农兽药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农业重 点县(区)探索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补贴制度。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 点县(区)各相关市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农膜回收 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固体废物
8、源头减量。 9.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和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主动减少使用一 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公共机构 推动无纸化办公。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服务性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 性用品。将“无废”理念融入国民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无废城市” 宣传。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推广使用 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邮政快递网点1%配备包装废弃物回收装 置。 10. 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 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到2025年,各相关市所在地基本建立分类 投放、分
9、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生 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补齐餐厨垃圾无害化 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提高生活垃圾 焚烧处置能力,推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加快推进县 (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增加填埋场有 效库容,提高使用年限。各相关市县城及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达到98%以上。 11. 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健全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 置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探索开展农村生活
10、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建设 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 理。各相关市95%的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12. 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在城市建设中,特 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 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 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与城市发 展需求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体系。各相关市绿色建筑占新 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绿色建材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 13. 提高再生资源管理水平。合理布局建
11、设废旧物资“投放点、中 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 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促进废旧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纺 织品、轮胎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鼓励专业化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 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推动市级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建设, 力争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逐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 产业化发展。 五)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 14 .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工业 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 实涉危
12、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严禁委托无资质单位转运处 置危险废物,严防风险外溢。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和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15.优化处置利用设施布局。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技术, 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支持危险废 物资源利用类项目建设,实施市场自主调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中心项目、市社会源 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
13、地 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义务。 16.提升处置和应急能力。实施好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和 地(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医 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动市所辖偏远县小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 设,解决医疗废物运距远、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城市至少明确一座医疗废物协同应 急处置设施,并建立该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保障重大疫情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各
14、相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 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市要成立 市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市根据国家和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实施 方案,重点制定好“废物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四 张清单,2022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并报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 境部。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市要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 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 任务落地见效,每年1月底前将工
15、作总结报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 在3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加 强指导和调度,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对各相关市“无废城市”建设成 效进行评估,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和资金统筹,在预算内 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安排中对“无废城市”建设予以倾斜, 支持相关城市实施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 项目。各相关市要结合自身财力,将“无废城市”建设必要的工作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拓宽资金支持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多元 化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四)抓好宣传引导。区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市、县区)要以“无废城 市”建设为主题,广泛宣传绿色低碳“无废”理念,培育“无废社区” “无废机关”“无废景区”“无废校园”等“无废细胞”。开展“无 废细胞”创建评选。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 市”建设全民行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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