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派劳务合同通用范本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xx建设集团(马)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及配套法规,为确保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作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作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作报酬、劳作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状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2、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作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依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依据丙方生产(工作)必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需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确保按
3、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作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确保乙方在劳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作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作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各方使命 甲方使命: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当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为18-45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机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男性,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需安排和组织乙方参加健康体检、出境培训并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假设体检或培训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甲方必需向丙方担保乙方在马来西亚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需按每100名劳务配备1名现场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配合丙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现场管理,负责对乙方离开工作现场后的管理。 4、甲方负责乙方的后勤确保与管理,甲方应按100人配1名炊事员的标准配备炊事员,炊事员的工资由甲方承当,中方炊事员的进、退场费用、准证费用由丙方承当。甲方须按合理的标
5、准提供伙食给乙方,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当。假设甲方对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权干预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权,甲方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甲方向丙方确保乙方办理手续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甲方派驻丙方工地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需驻在工地,假设要离开或改换必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当有关费用,否则按5000rm/次进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使命: 1、乙方必需参加马来西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假设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必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
6、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当。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必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假设乙方回国,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必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依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
7、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依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 丙方使命: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当,假设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当。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依据生产必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当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
8、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当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当;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 费用由甲方承当。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假设乙方
9、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作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用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必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依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当。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劳作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天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假设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
10、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假设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2、执行不按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假设乙方
11、工作能力特别,丙方可依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假设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当由此造成的误工费。假设在上班过程中碰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假设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六、劳作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实,丙方按天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假设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实不能胜
12、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假设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
13、方不再另外承当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实不能持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假设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逝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假设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假设因乙方自身原因
14、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状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依据工地生产任务状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需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七、劳作纪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2、乙方必需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劳作纪律和丙方依法治订的规章制度。 3、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需服从甲方
15、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5、乙方因事必需要在现场休假时,必需提前向丙方请假且得到许可后才干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过4天且不能累计。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状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 停工:每次停
16、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八、劳作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作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作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作合
17、同即行终止。 2、本劳作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作合同。 3、本劳作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作合同。 4、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作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
18、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作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作合同自行解除)。 5、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的。 6、乙方具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作合同:
19、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状况。 7、乙方解除劳作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作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作的; 2)丙方未按劳作合同约定支付劳作报酬或提供劳作条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必需向丙方交纳履约确保金1000马币,假设乙方没有能力交纳确保金,丙方将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进行扣除, 直到扣满1000马币;在合同期满后,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将履约确保
20、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解除劳作合同,乙方承当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作纪律、安全生产、法治、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通过甲方和丙方同意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作合同,否则按以上九、(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假设仍然不够,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依据
21、将来工地的实际状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确保丙方所承当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激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十、违反劳作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当法律责任外,还应依据责任和经济损失状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十一、劳作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作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