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设备与工具的安全要求
1.电焊机电气开关箱、焊机组等均应有可靠的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对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进行焊接时,应将焊件的接地或接零暂时断开,焊完后再复原。
2.电焊机自身必必需有独立的电源开关,禁止用闸刀开关直接启动或关闭电焊机。电焊机必必需绝缘合格,所有外露的带电部分必必需有完整的防护罩。
3.电焊机动力电源线应采纳多股电缆软线,其截面积应与用电量相匹配。
4.电焊机接地线严禁利用各种动力管线、吊车轨道、厂房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搭接起来作为接地回路。上船的电焊机接地严禁接在油舱顶板、反面有保温隔热层的甲板、船舶管系以及其他状况不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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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绝缘损坏、电刷磨损或其他损坏等应及时对焊机进行检修;每半年进行一次例行修理保养。每台焊机应有编号、台帐及检修记录。
6.严禁用电焊机熔割金属,开启电焊机时应避免焊钳与焊件短路。
7.单台使用电焊机一次线(动力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米,外场一般不超过6米,一次线不同意有接头,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焊机电源的装、拆必必需由单船专业电工进行。
8.电焊机二次线(电焊皮带)长度一般50米,不同意有过多接头,如必需用短线接长时,接头应采纳铜导体,连接紧固可靠,并确保外层绝缘合格;采纳两根皮带临时对接时,焊钳与皮带间必必需采纳绝缘胶布,确保绝缘效果。
3、 9.不准用一般的照明电线替代电焊皮带。
10.不得将电缆、电焊皮带放在电弧或炽烈的焊缝、金属管四周,避免高温烧坏绝缘层。焊接电缆、皮带应架空行走,不得将电焊皮带在油舱区域、涂装禁区穿越,横穿道路时应加遮盖,避免碾压磨损。
11.电焊钳应具备牢靠夹紧焊条及焊条改换方便的特点,能使焊工避免接触带电部分就可迅速改换焊条。电焊作业过程中假设因电流等因素使焊条与结构件粘合时,不得强行拽扯,应松缓夹嘴,将焊条与焊钳脱离。
12.电焊钳应有完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能力,电缆软线与手把的连接必必需牢靠,并应将电缆的部分长度深入手柄内部,防止触电。接触导电应合格,焊钳过热时禁止将焊钳浸于水中冷却后使用。
13.焊钳嘴陶瓷片缺失或焊把破损时应及时改换焊钳。电焊区域假设有积水应进行排除,少量积水可采纳脚手架或垫木,但电焊皮带、焊钳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须确保干燥、绝缘性能合格
14.非施焊时间或临时出舱,应将电焊条从焊钳取下。作业完毕或离开施工区域,必必需切断焊机电源、断开单线闸刀,焊钳、皮带拉出舱室。
15.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电磁阀等部件必必需确保完好,密闭(狭小)舱室原则上不采纳二氧化碳保护焊。确因工程必需要时,应采纳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