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4.54KB ,
资源ID:10049394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004939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合同约定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这则案例告诉你!.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合同约定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这则案例告诉你!.doc

1、合同约定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这则案例告诉你! 2013年7月,周某与山东一置业公司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周某购买该置业公司开发的2套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340多万元。合同约定了交房期限、交房标准、办证期限等状况,同时还约定了周某在因置业公司的原因导致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状况下不退房。 但是,在周某足额付清购房款后,置业公司未将符合交房标准的房屋按约定期限交付房屋。2015年12月,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另要求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逾期办证违约金并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当予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2、的违约金是否应当予以调整、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到底能不能退房? 乳山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按期足额缴纳购房款,被告在收取原告周某购房款后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交付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并应当于2014年9月18日前协助周某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被告存在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虽然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周某不退房的约定,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

3、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该约定剥夺了周某作为买受人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同时减轻甚至免除了被告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承当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故上述约定不能排除和否定周某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截至原告周某起诉之日即2015年12月,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均已超过一年,由于被告置业公司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周某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故原告周某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置业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人民币34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是否应该双

4、倍赔偿? 另外,被告于2013年5月13日将其开发建设的涉案房屋所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原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之规定,主张被告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视为该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即涉案两套商品房应视为已经抵押给第三人且被告有意隐瞒该抵押的事实。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但依据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5、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之规定,现被告将涉案房屋所使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第三人,但仅就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了抵押登记,未就该土地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并未设立,故原告所主张的涉案两套房屋已经抵押给第三人,于法无据,不予采信。 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当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惩处性赔偿的情形,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乳山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周某与被告置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6、原告周某购房款人民币340多万元及违约金。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当予以解除、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否应当予以调整、约定逾期办证不退房的合同约定条款能否排除原告方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惩处性赔偿条款的适用条件应如何把握。上述争议焦点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逾期交房、办证的违约行为及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有明确约定,但上述约定不能减轻甚至免除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承当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即不能排除和否定房屋买受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故即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有购房者在开发商存在根本违约行为时不能退房的条款,购房者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主张其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严格规定了惩处性赔偿的具体适用情形,故购房者必需是因开发商的上述情形或行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依法撤销或者购房者依规定请求解除,从而出现购房者不能取得约定房屋所有权的状况下,才有适用惩处性赔偿的必要。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