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学校学生上放学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上、放学安全,确保家校之间无缝对接,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根据《民法典》、《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
二、总则
(一)按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实行静校制度,正常放学铃声响后20分钟内所有学生必须离校。
(二)学生放学时实行带班老师与学生监护人交接制度。
(三)学生实行自主放学和必须接送制度。
按相关规定1〜2年级学生因年纪小,不具备危险辨识能力,必
须实行监护人上放学接送制度;3〜
2、6年级学生采用自主放学模式,但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上放学。
(四)监护人送孩子上学到校门隔离区外止步,请勿进入校园。
早于上学时间到校的,学生在校门外排队等候。
上课期间临时接学生时,监护人提前与班主任进行接洽,应向保安人员出示请假条方可接走学生。
(五)监护人接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学校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带班老师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六)如接送人信息变更,监护人要提前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征得班主任同意后,临时接送人方可接送学生。
三、监护人责任
(一)学生监护人应熟知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带头
3、遵守学校相关要求。按照学校通知的上、放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在校门隔离区外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预约访问人,经校方同意并登记后,按疫情防控等要求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后尽快离开学校。
(三)接学生时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放学事宜。
(四)监护人要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并预留2个以上的常备紧急联系方式。
(五)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刀具、药片、铁钉、小颗粒物、有毒玩具等)
4、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不得带手机(电话手表)到校,确需带手机入校的,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六)1-2年级每天上、放学必须由监护人接送。监护人自愿要求学生自行上放学的,须和学校签订《学生免接送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监护人必须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发生事故,按法律规定,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委托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要提前联系班主任,将被委托者的相关信息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班主任,否则不予放行。离校后的安全事故监护人全权负责。
(八)家长接送孩子时,必须按规定停放
5、车辆,(南墙一一天桥之间的区域禁止停放车辆),避免交通拥堵,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起见,禁止车辆逆行。根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到校。学校也不提供看管等服务,遗失等责任自负。
(九)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值周教师、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服从现场管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相关人员维持好上放学校门秩序,做文明家长。
四、学校责任
(一)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请假条》交接,交学校门卫验收后方可出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
6、课堂或离开学校参加活动和为自己办事。
(三)家长没有按时接走的学生,班主任(责任教师)要组织学生在门卫室旁共同等候,等待家长接走后方可离开。极端天气放学较长时间仍有少数学生无人接送要尽量联系家长,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值周教师登记,值周教师汇总后上报当天值周领导,值周领导根据天气实际情况,统一安置在教室内等候。
(四)临时接学生的,班主任与监护人凭请假条交接学生。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按请假条的资料严加询问,交门卫保存。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学生离开学校。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放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等法律法规,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不在路边嬉闹、玩球等。
(六)严格学生考勤制度,遇到学生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值周教师报告。
五、责任追究
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