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B509-2021规定的风荷载是指垂直于建筑物外表上的荷载标准值,与风振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和根本风压有关。对于主要受力构造,计算公式为
Wk =0w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
0 z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
风荷载体型系数;
s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z
w根本风压〔kN/m2 );
2. 根本风压
根本风压是以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lOm高统计所得的50年一遇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为标准确定的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造荷载标准"GB509-2021附录E中表E.5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O.3kN/m2。
3. 风压
12、高度变化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地面或海平面高度和地面粗糙度类别按表3-7确定。
注: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4. 风荷载体型系数
根据风速得到的风压表征自由气流中的风速因阻碍而完全停滞所产生的对障碍外表的压力。因一般建筑并不能理想地使自由气流停滞,而是让气流以不同的方式在建筑外表绕过,因此需要对风压进展修正。其修正系数与建筑物的体型有关,表3-8列出了几种常见房屋和构筑物的风载体型系数。
常见房屋和构
13、筑物凤载体型系数
注:更多风载体型系数系数见”建筑构造荷载标准”表8. 3. L
5. 风振系数
对于高度不大于30m或高宽比不大于1. 5的房屋,可不考虑风振
影响,取Oz=1,多层框架构造一般符合此条件。对于高度大于30m且高宽比大于1. 5的房屋构造,应考虑风压脉动对构造产生顺风向风振的影响,计算公式参见"建筑构造荷载标准"式8. 4. 30。
6. 风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取值
风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取值见表3 9。
3.4地震作用计算
根本规定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
〔1〕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物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特殊设防类〔
14、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标准设防类〔丙类〕和适度设防类〔丁类〕。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平安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展特殊设防的建筑。乙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丁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T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丙类指大量的除甲类、乙类和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展设防的建筑。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21。
〔2〕抗震设防标准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
15、防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丙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到达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平安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根底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平安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16、
4〕丁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标准对构造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根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见”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 511—2021 附录 A。
2.场地和地基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
17、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
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建筑场地分为I类、II类、III类和IV类4个类别,其中I类分为I。和I1两个亚类〔表3-10〕。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3-10中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限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特征周期。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各类建
18、筑场地的覆盖层厚度表3-10
3.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的平面及竖向不规则划分及处理方法
建筑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对于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展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建筑设计应重视其平面、立面和竖向剖面的规则性对抗震性能及经济合理性的影响,宜择优选用规则的形体,其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侧向刚度沿竖向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防止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
〔1〕平面不规则与竖向不规则
混凝土房屋、
19、钢构造房屋和钢J混凝土混合构造房屋存在表3-11所列举的*项平面不规则类型或表3-12列举的*项坚向不规则类型以及
类似的不规则类型,应属于不规则的建筑。
〔2〕不规则构造处理方式
1〕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应采用空间构造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入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 5倍,当最大层间位移远小于标准限值时,可适当放宽;②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高烈度或不规则程度较大时,宜计入楼板局部变形的影响;③平面不对称且凹凸不规则或局部
20、不连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块计算扭转位移比,对扭转较大的部位应采用局部的内力增大系数。
2〕平面规则而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应采用空间构造计算模型,刚度小的楼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数,其薄弱层应按"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5ll 2021有关规定进展弹塑性变形分析,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根据烈度上下和水平转换构件的类型、受力情况、几何尺寸等,乘以1. 25〜2.0的增大系数;②侧向刚度不规则时,相邻层的侧向刚度比应依据其构造类型符合”建筑抗震设计 标准”相关章节的规定。对框架构造,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Y1不宜小于0.
21、 7,且该楼层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0.8。③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构造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65%。
3〕平面不规则且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应根据不规则类型的数量和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不低于1)、2〕款要求的各项抗震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经专门研究,采取更有效的加强措施或对薄弱部位采用相应的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
4. 构造体系
构造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构造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通常构造体系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2〕应防止因
22、局部构造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构造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5〕宜有多道抗震防线;〔6〕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防止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7〕构造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5. 构造分析
〔1〕建筑构造应进展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此时,可假定构造与构件处于弹性工作状态,内力和变形分析可采用线性静力方法或线性动力方法。
〔2〕不规则且具有明显薄弱部位可能导致重大地震破坏的建筑构造,应按有关规定进
23、展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分析。此时,可根据
构造特点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
6. 构造材料
建筑抗震设计中,构造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最低要求:
〔1〕砌体构造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lO,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2〕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2〕混凝土构造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2〕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
24、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 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 应小于9%;
〔3〕钢构造的钢材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 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7.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建筑构造的抗震性能化设计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分析模型应正确、合理地反映地震作用的传递途径和楼盖在不同地震动水准下是否整体或分块处于弹性工作
25、状态。
〔2〕弹性分析可采用线性方法,弹塑性分析可根据性能目标所预期的构造弹塑性状态,分别采用增加阻尼的等效线性化方法以及静力或动力非线性分析方法。
(3〕构造非线性分析模型相对于弹性分析模型可有所简化,但二者在多遇地震下的线性分析结果应根本一致;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合理确定弹塑性参数,应依据构件的实际截面、配筋等计算承载力,可通过与理想弹性假定计算结果的比照分析,着重发现构件可能破坏的部位及其弹塑性变形程度。
3.4.2地震作用与构造抗震验算的一般规定
1. 各类建筑结胸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构造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
26、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2〕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构造,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构造,应计人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4)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构造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根据第〔4〕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多层框架构造不需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只需要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2. 多层框架构造地震作用计算方法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第5. 1. 2条规定z “高度不超过40m、以剪
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
27、构造,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构造,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
一般的多层框架构造符合此条规定的要求,因此可采用底部剪力法进展抗震计算。不符合此条规定要求的建筑构造,视具体情况采用振型分解反响谱法或时程分析法进展计算。
3. 重力荷载代表值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构造和构件自重标准值和可变荷载组合 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3-13采用。
4. 地震影响系数和特征周期
建筑构造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构造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表3-14采用z特征周期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3-15采用,计算罕遇地
28、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
5. 建筑构造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建筑构造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如图3-6所示。其阻尼调整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有专门规定外,建筑构造的阻尼比应取0.0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应按1.0采用,形状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1)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 ls的区段。2〕水平段,自0.ls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ama*。3〕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0. 9,的直线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
至6s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0.02。
(2〕当建筑构造的阻尼比按有关规定不等于0.05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
29、系数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1)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Y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
Z---阻尼比
2〕直线下降段的斜率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n1_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小于0时取0。
3〕阻尼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n1--阻尼调整系数,当小于0.55时,应取0. 55。
6. 构造的截面抗震验算规定
建筑构造在不同地震烈度下的截面抗震验算按照以下规定进展z
(1) 6度时的建筑〔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构造房屋等,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但应允许不进展截面抗震验算。
⑵6度时不规则建筑、
30、建造于N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构造〔生土房屋和木构造房屋除外〕,应进展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7. 抗震变形验算
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多层框架构造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应符合下式要求:△ve<[Oe]h
△ V 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
0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取1/550,多层钢构造取1/250。
h计算楼层层高
3.4.3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计算的一艘规定
1. 钢筋混凝土框架构造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
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与房屋的构造类型和设防烈度有关,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其最大的适用
31、高度见表3-16。其他构造类型现浇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局部〕
2. 框架构造房屋的抗震等级
抗震等级是确定构造构件抗震计算和抗震措施的标准。房屋构造的抗震等级应根据抗震设防类别、烈度、构造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共分四个等级。丙类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其抗震等级见表3-17。其他构造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等级见”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表6.1.2。
注:1.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2.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
32、等级;3.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3.4.4多层钢构造房屋抗震计算的一般规定
1. 钢框架构造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
钢框架构造房屋,其最大的适用高度见表3-18。其他构造类型钢构造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见”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 5ll-2021表8.1.1。
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局部〕
2. 钢构造民用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钢构造民用房屋的最大高宽比不宜超过表3-19规定。
3. 钢构造房屋的抗震等级
钢构造房屋应根据设防分类、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
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表
33、
3-20按确定。
注:1.高度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和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2. 一般情况,构件的抗震等级应与构造一样;当*个部位各构件的承载力均满足2倍地震作用组合下的内力要求时,7〜9度的构件抗震等级应允许按降低一度确定。
3.4.5底部剪力法
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多层框架构造的水平地震作用时,各楼层可仅取
一个自由度,构造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简图见图3-7
1. 构造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构造总水平地震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FEk =aiGeq(3-7)
式中―FEk构造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a「一相应于构造根本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
34、
Geq构造等效总重力荷载,单质点应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多质点
可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85%。
2. 质点i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质点i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Fi---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i,Gj ---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Hi, Hj分别为质点i,j的计算高度;
5n---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多层钢筋混凝土和钢构造房屋可按表3-21采用,其他房屋可采用0.0。
注:T1为构造根本自振周期
3. 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主体构造顶层附加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 Fn =6 nFEk
式中^F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4. 突出屋面局部对地震作用效应的影响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为考虑鞭梢效应,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增大局部不往下传递,但与该突出局部相连的构件应予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