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检查事项
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消防值班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修理管理制度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1〕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12〕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3〕 消防安全责任人、
2、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使命
14〕特种岗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6)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应责令当场改正的8项行为: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3、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消防安全培训有关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确保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
4、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人员密集场所两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
6〕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和知识和技能。
4:以下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特别岗位工作人员。
5: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和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状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依据状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
5、备查。
〔一〕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状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制定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状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状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实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6、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修理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状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状况记录;
消防奖惩状况记录。
第二项规定中的第〔2〕、〔3〕〔4〕〔5〕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6〕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7〕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