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气站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 奖励或处罚程序
本规定由公司相关人员实施,公司领导负责监督。
处罚的实施:对上级单位查出的违章,由上级单位负责开具罚单进行处罚;对公司查出的违章,由违章人员所在站站长记录在月度考核表中,在违章人员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奖励的实施:由加气站提出申请,并在月度考核表中说明原因,公司领导审核后予以奖励。
2 奖励
凡符合以下状况之一者,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采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包括: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等。
〔1〕对安全技术进行革新,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奖励500-1000元。
〔2〕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证安全生产的,奖励300-500元。
〔3〕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100元。
〔4〕 及时排除险情,减少损失的,依据贡献大小,奖励200-500元。
〔5〕 在各类安全活动中表现特别的,奖励200元。
〔6〕 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视状况给予100-300元奖励。
〔7〕 如在工作中,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特别重大贡献的,可给予特别奖励,奖金数额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3 处罚
出现以下条款之一,尚未造成事故的,对当事人每人每次处罚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1〕工作期间喝酒、
3、脱岗、睡岗、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2〕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
〔3〕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线头裸露、闸刀开关缺盖、保险丝不符合标准的。
〔4〕用电设备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不符合标准,移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未先断电,或者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的。
〔5〕对各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拖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6〕通讯器材管理不善、关闭通讯工具造成通讯不畅〔公司配备的通讯工具或报销话费的通讯工具〕或恶意造成通讯干扰的。
〔7〕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编写虚假资料的。
〔8〕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的。
〔9〕阻碍正常安
4、全管理工作开展的。
出现以下条款之一,尚未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1〕安全阀、压力表、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漏电保护器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
〔2〕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不善,配置不合理,人为造成过期、失灵或损坏的。
〔3〕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定期检验的。
〔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未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
〔6〕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车辆带病运行的。
〔7〕未事先通知用户即停止供气的。
〔8〕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理工作无计划、记录或存档不完整的。
〔9〕未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的。
〔10〕安全资料胡填乱写或管理不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