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制度; 1、饮食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明书上岗。 3、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班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四消毒”。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
2、超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志,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0、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o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3、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4、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5、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6、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7、厨房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
4、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组织,完善处置制度。 二、定期开展应对食物中毒事件培训,提高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从业人员要掌握防控食物中毒及急救知识。 三、消费者因食用本单位提供的食品,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发现者为第一报告人,报告人应就近看护中毒者,立即通知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 五、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及时联系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讲清楚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主要症状等。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救治工作。 六、在积极救治中毒患者的同时,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
5、全监管部门报告。 七、餐饮单位负责人应立即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有效措施。保护好加工经营现场,专人看守,等待食物中毒调查处置人员到来。 八、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曰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
6、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三、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
7、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七、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遵守餐饮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二、认真落实食品、食品添加
8、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三、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四、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工作。专(兼)职人员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
9、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六、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留样制度 一、由专人对每餐成品饭菜分别进行留样备查。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 内,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饭菜名称、留样日期和时间。 三、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g,盛放于洁净密闭专用 容器内,令藏(0°C~ 10。0条件下存满48小时。 四、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等。 五、保持留样柜内、夕卜卫生,清洁、无异味。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