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热油炉安全管理制度
1、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接班人员按照规定的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打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5、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写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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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确保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8、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道系统。
9、锅炉需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
定期内外部检验。
10、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1、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2、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3、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滤、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5、锅房要配有灭火器材,严禁移动或挪作他用。
16、岗位员工要接受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事故和应急处置措施,
17、发生事故须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