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安全规定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E3779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加油站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 第三条 危险识别 1、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 2、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
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上。 第四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运行的加油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需时,在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的同时,按规定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 ; 2、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点单位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 3、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 4、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第五条 临时用电许可证使用期限 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应与 用火作业许可证 一致; 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3、 第六条 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得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
4、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 走向标志 和 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和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6 .临时供电值班人员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在临时用电许可证确认栏内签字方可送电; 7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才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用电工排除; 8.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人员负责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加油
6、站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 2.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应按票证要求填写,不允许出现漏项。 3.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负责人和用电人签字同意后,电工方拆除临时线路及警示标志; 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D18B8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
7、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 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
8、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 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B0952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殊
9、作业安全措施票 。 第二条 在油区、制氢站、加油站区围墙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的同时,按规定办理 动火安全措施票 。 第三条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点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同时将安全措施填入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内。 第二章 作业安全措施 第四条 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 特殊作业安 全措施票 。 第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第六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第七条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
10、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允许接入公用电网(正式运行的电源)。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 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三)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 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四)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 走向标志 和 安全标志 。电
11、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进入凝汽器内工作或金属容器内作业装设的 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 (七)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 闸一保护。 第九条 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 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 停电处理。 第十条 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 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十一条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策划部电气专业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第十四条 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装、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