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施工单位用电制度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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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施工单位用电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1C6EG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为保证矿区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可靠供电,特针对外施工单位特制定以下供电管理考核办法:
1、严禁外施工单位私自改变负荷,如要增加负荷需向矿机电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审核后方可进行,负责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严禁外施工单位有偷电行为,发现一次视其情节罚款500-1000元。
3、严防漏电现象,如在施工单位供电线路上
2、发现漏电现象处以施工单位500元罚款。
5、如因施工单位违章用电造成变电站高压开关停电,根据其所影响的停电范围处以1000-3000元罚款。
6、如因施工单位违章用电造成变电站(所)电气设备损坏,除要按价赔偿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0-10000罚款,同时视其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7、严禁施工单位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发现除没收以外并处以当事人500元罚款。
8、施工单位因违章操作或电气事故造成10KV开关跳闸,罚款2000元。
9、如因施工单位违章用电造成电气火灾事故,视其情节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0、因施工单位联系不及时造成停送电事故或人员伤亡,
3、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0、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电气意外事故,如造成高压10KV电缆损坏罚款2000元,造成低压电缆损坏罚款1000元,造成电杆损坏罚款2000元,造成110KV电力线路停电罚款30000元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E6BB9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4、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 五防一通 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
5、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AEACE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6、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7、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
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安全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