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表正式版 附表1: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备注 1 安全管理 组织机构 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机构 查文件 安全管理职能机构设置 查文件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查档案 2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查文件 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查文件 各基层单位安全责任制 查文件 各主要生产岗位人员责任制 查文件、看现场
2、 安全目标责任书 查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 查文件、记录 3 安全管理 制度与落实 企业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查文件、会议记录 安全会议制度 查文件、会议记录 事故分析制度 查文件、看资料 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查文件、看资料 安全考核制度 查文件、记录 安全检查制度 查文件、看资料、看现场 奖惩制度 查文件和记录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查文件和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查文件和记录 行车日志制度 抽查记录 驾驶员告诫制度 查文件和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 查文件和资料 4 安全保障与监督
3、 行车记录仪、GPS等科技装备的使用情况 查资料、看实物 车辆防滑防冻、消除设备的配备 看实物 安全经费的提出取情况 查财务资料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等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 查资料 应急预案与响应 查资料 安全绩效考核 查资料和记录 安全监督举信箱、 的设置,监督员的工作情况 查记录、看现场、询问 5 安全宣传 教育培训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查资料和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 查资料和记录 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查资料、看现场 安全警示教育 查资料 6 驾驶员管理
4、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使用管理 查资料和现场查问 驾驶员合同和聘用、辞退 查资料 驾驶员安全驾驶经历 查记录 驾驶员考核记录 查文件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查资料 安全作操规范的执行情况 抽查记录 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 现场查看 7 营运车辆 管理 行车记录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查数据、查现场 车辆维护计划和执行情况 查记录 车辆维护记录 查记录 车辆技术性能检测记录 查记录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记录 查记录 行车日志记录 查记录 车辆变更记录 查记录 车辆改型与报报废 查记录
5、 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查看 检查结论 (管理部门盖章) 企业法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试行)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备注 1 安全生产 对近期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当地运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查看相关资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查看资料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并开展工作 查阅文件及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标准考评是否达标
6、查阅达标证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看资料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看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查阅制度文本,查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频率不低于每月1次 查阅制度文本,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查资料 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及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查阅制度文本及车辆技术状况 车辆维护制度及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 查阅制度文本及车辆维护记录 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
7、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每年至少演练1次 查看资料 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驾驶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查看制度和奖惩记录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
8、归档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每年至少演练1次 查看制度和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积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 查看制度和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以企业上年度实际营收的1.5%计提) 查看制度和相关凭证 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处理等) 查看制度、动态监管台账和违规处理结果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查看档案、制度及相关记录 2 从业人员 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查
9、看档案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证 查看档案 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查看档案 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查看资料及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岗前培训(车辆维护与使用、安全节能) 查阅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记录 3
10、 专用车辆 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查看车辆及车辆档案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 查看资料 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查看资料 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现场抽查 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
11、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查看监控平台及车辆上线率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查看运单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查看运单及相关单据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查看运单及相关单据
12、 不得使用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货物的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查看运单及相关单据 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现场查看 罐体在检测合格期内 查看罐体检测报告 在用液体危险品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现场查看 车辆日常检查 查阅车辆出入库检查记录 车辆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查阅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车辆按规定年审 查阅车辆营运证 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检查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顶灯、标识牌、拖地带 现场查看 车辆紧急断电装置 现场查看 车
13、辆排气管安装火星熄灭装置 现场查看 车载灭火器 现场查看 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检查安全卡 4 停车场地 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查看资料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
14、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现场查看 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其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现场查看 停车场应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并有专人值守 现场查看 停车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和应急设施 现场查看 附件2: 砖瓦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1 合法证照 企业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各
15、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查资料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2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管理网络; 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 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设备检验维修管理制度; 特种岗位管理和安全操作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安全奖惩制度、消防安全与禁火区域动火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及
16、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 安全教 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 5 用电安全 电气设备接地(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车间配电箱、柜、板安装、设置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和开关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设备定期检测和鉴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可移动电器设备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器设备检修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停电挂牌制度。 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预期不改进行行政处罚。 6 安全防护 装置 检查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有没有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
17、设施。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 7 原料库及卸料安全 原料库(棚)内有专门人员负责车辆运行、装卸等安全管理工作。 在高处卸料时必须安装挡车装置,防止车辆坠落。 8 掏泥缸及皮带输送线安全 掏泥缸应高出地表1.2米以上,并安装防护网(罩)。 查现场,查设备安全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低于地表部分的输送皮带要有防护盖板或栏杆。处理掏泥缸内物料时必须停机进行。 9 砖瓦制造设备安全 制砖机喂料口有必要的防护装置,登高作业人员有防坠措施,切料岗位人员佩带必要防护用品,防止切割钢丝弹出伤人。 10 半成品、成品堆放及装车安全 物料堆垛稳定,人工搬运时遵循“从上向下层
18、层挖取、从外向内逐步清理”的操作规程。 装卸作业时,在2米以上高度装卸时应有防坠措施,装卸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11 机修作业安全 氧气瓶、乙炔(煤气)瓶安全阀、压力表齐全有效,两种气瓶间距10米以上。 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并具有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使用电石乙炔发生器。 12 作业场地及运输安全 厂内主干道宽度不低于6米,次要道路宽度不低于4米。有必要的限速等交通标志、标识。车辆(含厂内专用车辆)、驾驶人员证照齐全。作业场地平整,无杂物堆积,低于地表的沟、洞有防护设施。 13 烘干、烧制作业安全 窑体、烘房稳固,烘房两端人员作业场所、窑体上部巡窑场所通风良好。排烟通
19、道畅通,烟囱高度符合要求。进入窑内作业时,要有机械通风措施,必要时需进行有害气体检测。正常情况下人员严禁进入烘房,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采用先行停止热气供应,进行机械通风等保障措施。 14 职业 卫生 产尘作业点采取防尘措施,接触粉尘人员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有无 数量 是否有效 一、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①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②拥有10辆以上(含
20、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2.安全管理人员 ①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②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 ③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④定期参加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 ①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③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④安全工
21、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①按不低于营业收入1.5%的比例提取。 ②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 ③建立独立的台帐。 5.保险 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②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①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
22、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车队和车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②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7.主要负责人职责 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③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 ④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⑧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⑨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⑩按相关规定报告道路旅客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24、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⑾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取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①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②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③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目标,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
25、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⑤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⑥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
26、析工作。 ⑧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定期通报。 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④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⑤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档案至少保存3年。 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完善举报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 10.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①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
27、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③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1.目标考核 ①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②建立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③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二
28、客运驾驶人管理 1.聘用制度 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2.岗前培训制度 ①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②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 3.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①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
29、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 ②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 4.从业人员定期考核制度 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周期不大于3个月。 5.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 6.调离和辞退制度 对
30、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7.安全告诫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8.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体检,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 三、车辆管理 1.车辆技术管理 ①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②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
31、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2.车辆维护制度 ①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②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③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④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 号码,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⑤建立车辆安全技术
32、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建立派车单制度 ①派车单流程: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牌证。 ②派车单的主要内容包括: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
33、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③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4.停车场所 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四、经营行为 1.动态监控 ①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②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③应当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
34、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④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 2.运输组织 ①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帐,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 ②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③超长线运行的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凌
35、晨2-5时落地休息制度。 ④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3.具体经营行为 ①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②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36、 ③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 ④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 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①行车操作规程:“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 ②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 ③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程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④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