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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红钢低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为促进红钢公司低压电气设备(包含自控、仪表、计量设备)的 维护检修工作上台阶、创高水平,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 运行。根据红钢公司对电气设备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红钢实际 电气设备检修力量的情况,特制定“红钢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考核 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电气维护检修各相关单位。
1.严格做好低压电气、仪表的点检、维护、检修工作,严格遵守 设备“三
大规程”。
2.生产组织上无条件执行红钢的调度指令,服从相关管理人员工 作安
排、协调、调动、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调度指令 和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布置的工作,考核 100.00 ~ 1000.00 元/次。
3.维护检修时不按设备规程、检修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影 响人身
安全;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视情节、后果轻重,考核 100.00~2000.00 元/次。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由红钢公司按照相 关规定
处理。
4.因电气设备检修时间、检修质量、设备点检维护不到位引发设 备故障
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 本升高,考核 500.00~5000.00 元/次;如造成停产 24 小时以上,按 经济损失的 10~80%考核。
5.加强与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各工种的联系配合,处理 设备故
障及时、准确,如出现工作拖延、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
出工不出力、推诿、扯皮现象,每次考核 50.00~200.00 元。因工作 不到位出现以上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原料、烧结、 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本升高,按经济损失的 10~80%考核。
6.相关管理人员安排的电气设备维修、修旧利废等工作,要在规 定的时
间内完成,每推后一天考核 50.00 元。
7.认真做好设备点检工作,不能不负责任、马虎了事。如发现点 检不到
位或没有点检出设备隐患,考核 100.00 元/次。若引起设备事故, 考核 200.00~1000.00 元/次。若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 各系统减产、停产或生产成本升高,按经济损失的 10~80%考核。
8.值班人员在接到调度指令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赶到事故现场。 原料
区域 20 分钟;烧结区域 15 分钟;高炉区域 10 分钟;炼钢区域 5 分钟;制氧区域 10 分钟;轧钢区域 5 分钟。每迟到一分钟考核 50.00 元,时间由各作业区调度室统计。
9.值班期间,如同时发生一起以上设备故障和检修人员不够时, 要遵循
先主后次的原则,必须告知操作人员和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如 有违反考核 100.00 元/次。
10.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时,遇到难于处理或处理不了的故障时, 必须马
上通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通过调度室通知电子公司上级领导。 被通知的领导必须在一小时内赶到,每迟到一分钟考核 200.00 元。 11. 设备物资部及生产保障作业所下任务单需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如不完成视影响生产情况考核 1000-5000 元;
12.每月对设备、配电室进行清洁,如发现配电盘、柜、屏集灰严 重考核
200 元;发现线头凌乱考核 100 元;发现蜘蛛网考核 300 元;
13.应对各区域的设备完好率负责,积极修好损坏设备,严禁推委、 扯皮,
造成影响生产则考核电子公司 500-1000 元;
14.故障不排除,不准离开现场;任务未完成在没有人交接的情况 下,不
准下班走人;造成影响生产则考核电子公司 100-5000 元;
15.检修完毕后,应将操作箱、检修电源箱、开关箱门关好,发现 门未关
好,一道门考核 50 元;
16.相关部门、作业区负责的大、中、小修的检修质量检查验收, 若验收
出质量问题视情节考核 50.00~200.00 元。
17.对重复性事故或故障考核 200.00 ~ 1000.00 元/次,事故分析 报告必
须包含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整改(预防)措施及对责任人或责 任单位的处理意见。未报告的考核 50.00 元/次。
18.电气设备出现隐患、局部故障,必须及时处理、整改,不能带 病运行。
若出现此问题每一台套考核 100 ~ 1000.00 元,引发生产、安全、 设备事故,影响原料、烧结、高炉、炼钢、制氧各系统减产、停产或 生产成本升高,按经济损失的 10~80%考核,影响人身安全按红钢公 司有关安全制度、考核办法执行。
19.计划员必须按规定认真编制检修备品件及材料计划,计划数量 应以实
际消耗为准,严禁多报、漏报,如造成物资积压则考核 500 元, 漏报造成影响生产则考核 500-2000 元;物资规格型号需准确无误, 如造成备件供运错误影响生产则考核 500-2000 元;材料计划员清楚 计划物资使用地点;如不清楚,保障作业有权拒绝申报物资,造成影 响生产则考核 500-5000 元;
20.为便于成本管理,计划员必须每月 18 日以前向相关管理人员
上报上
月备件消耗情况,否则考核 50.00 元。
21.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领用要合理,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的制 度,若
不交回损坏、报废品,按同型号新品进货价格的 50%赔偿。
22.各类报表、数据记录必须真实,按时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 不按时
填写一次,考核 50.00 元。
23.按规定管理好固定资产、备品件、材料、废旧物资等,做到帐、 卡、
物相符,如发现管理不当,视情节考核 50 ~ 500.00 元/次,若因 失职造成损坏、丢失、被盗等,要按损价值的 50~100%扣赔。
24.不认真执行日常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一次,视情节考核 50.00 ~ 200.00
元,如因此导致事故,若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则按损失价值的 10~80%扣赔。
25.更换下来的可修复故障设备不及时修复或送交相关部门,考核 50.00
元/次,影响生产考核 100.00~5000.00 元/次。
26.无故不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及专业检查,考核 50.00 元/次,
迟到者扣奖 20.00 元/次。
27.损坏和遗失工具、仪器者,按损失价值的 50~100%扣赔。
28.技术改造须和生产保障作业联系,避免造成物资作废和物资供 应不
足,造成物资作废按物资市场价 100%考核;物资供运不足造成 影响
生产则考核 500-3000 元;
29.技改物资须提前 7 天作出计划,避免材料紧缺,影响生产,造
成影
响生产则考核 500-3000 元;
30.须服从生产保障作业区提出的技改项目并按要求完成,如不服 从造成
影响生产则考核 500-1000 元;
31.新安装工程须和保障作业区联系,避免材料紧缺影响工程进度, 造成
影响生产则考核 500-1000 元;
32.严格执行《红钢点检制度》,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点检、 巡检,
如不完成视影响生产情况考核 100-500 元;
33.认真填写点检表,应无空白、无涂改,保持点检表清洁,否则 考核
50 元;
34.每月按时将填完的点检表交回生产保障作业区,并领取新表, 保证正
常开展点检工作;如不按时领取点检表一次考核 200 元
35.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当月内各项工作、指标完成较好;在工 作中、
抢修故障时有突出贡献;节能降耗、设备隐患整效果较好,点检 工作认真执行,保证红钢顺利生产,可申请嘉奖 500.00 ~ 5000.00 元。
36.此管理考核办法从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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