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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204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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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1 目标制定 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明确目标与指标 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 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 2 参见各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 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 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 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 便于考核。 目标制定应考虑 下列因素: 1 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 约定 ;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里部门的要求; 3 实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 4、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 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 发布 3.2 目标实施 4 3.2.1 各参见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其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 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安全生产目 标应逐级分解到各个管理层、 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保证措施应 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3。 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 备案。 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硬景监理单位审核, 项目法人同意, 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3。2.4 勘察、 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计划,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3.2.5 各参见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书,实行分级管控. 3.2。 6 个参见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 .工程建设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管理计划,并重新备案或报批 . 3。 3 目标考核 3.3.1 项目法人应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各参见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法 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 3。 3。 2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 况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项目法人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 勘察、 设计等 参见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 3.3。3 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见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参见单位每季度应对内部各部门和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 5 成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考核。 3.3.4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6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由项目法人牵头组建的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分管安全的负责 人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标准, 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计划; 2 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 3 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 4 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4.1。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分 析安全生产形势,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会议应形 成纪要,由项目法人印发各参见单位,并监督执行。 4。 1.3 项目法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 职责: 1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 生产的措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 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 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年度安全 考核、评比,提出安全奖惩的建议; 6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安 全事故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7 7 负责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 8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9 监督检查建立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 10 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4。1.4 项目法人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 生产例会, 并形成会议纪要, 印发相关单位。 会议纪要应明确存 在问题、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等。 4。 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2.1 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4。2.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并 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其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 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 产责任制; 3 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觉得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4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 组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 4.2.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 2 组织和餐饮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 3、组织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 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 4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5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6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 项工程验收; 7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手机、整理、归档 ,按时 上报各种安全生产报表和材料; 9 统计、分析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 理等。 4。2.4 施工单位应每周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 例会, 分析现场安全生产形势,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各部门 负责人、 各班组长、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参见会议。 会议应作 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3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3.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 法规、 标准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宜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4.3.2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 产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 要。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根据施工合同文 件的有关约定,开展施工安全检查、监督; 2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3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计划,并监督实施 ; 5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担 心工程验收; 9 6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7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 4。3.3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 应要求施工单 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施工单位延误或拒绝整改 ,情况严 重的,可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 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防范措施 ,及时向项目法 人报告; 必要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 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报告。 4.3。4 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 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4.4 其他参见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4。 1 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 法规和标准进行勘察, 提供的资 料真实、 准确, 应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 勘察作业应严格执 行操作规程, 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 设施和毗邻建筑物、 构筑 物的安全以及人员安全等. 4。 4。 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报告中设置安全专篇,并对其设计 负责,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 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 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应 在设计报告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的措施建议; 4 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安全 专篇内容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 5 在工程开工前,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 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等。 10 4.4。 3 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构、 配件的单位, 应保 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提供有关的安全操作说明。 4.4.4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单位, 应提供生产(制 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的安全性能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4.4。5 质量安全检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 ;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应有检测单位提出方案, 经委托方 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 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检测单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有关参建单位违反 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 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项目主管 部门。 4。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 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职责和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4.5。 2 项目法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贯彻落实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和标准,组织制订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 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落实; 3 主持召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 产重大问题; 4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 5 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奖惩; 11 7 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8 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 4。 5.3 项目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参 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保证安 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2 协助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书; 3 组织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参与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 的安全培训、考核、在、持证情况; 6 参与进场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验收; 7 复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8 参与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 9 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0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11 整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等。 4.5。 4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较远预案; 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有效使用; 3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保险; 4 组织编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 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特种 12 设备验收; 6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应监督落实;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 护与抢救工作,住址、配合事故的调查等。 4.5。 5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工作,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 2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 划; 3 组织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5 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 6 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等. 4。 5.6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 职责: 1 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协助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 进行考核; 3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并监督落 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 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规程和劳动纪律的 行为 ; 7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 8 参与或监督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 13 9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10 参与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重大事故 隐患治理验收; 11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 12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5。 7 班组长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班组人员的健康状况; 2 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监督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 使用 ; 3 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 4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纠正的问题; 5 组织实施安全防护、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治理等 . 4.5。 8 各参见单位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 其他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 4。5.9 施工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 报 项目法人备案。 监理、 设计及其他有关参见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文件形式印发。 4.5。 10 各参见单位每季度应对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 5.11 项目法人应定期组织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适宜性进行评审。 4.5。 12 各参见单位应根据评审情况,更新并保证安全生产责 任制的适宜性。 更新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并 以文件形式重新印发. 14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5。 1。 1 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应组织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报项目法人 . 5.1。2 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工程开工前将《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书面通知各参建单 位。各参见单位应将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对国家、 行业主管部门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和标准,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识别 ,并将适用的文 件清单及时通知有关参建单位。 5。 1.3 工程开工前, 项目法人应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 ;涉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应书面通知相关单位; 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报 项目法人备案。 5.1。 4 项目法人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4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5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8 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0 安全例会制度 15 11 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 应急管理制度; 14 事故管理制度等。 5.1。 5 监理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5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6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7 安全例会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1.6 施工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6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 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 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 9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10 分包(供)方管理制度 ; 1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3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 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制度; 1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管理制度; 16 16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17 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 18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9 应急管理制度; 20 事故管理制度; 2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1。7 其他有关参建单位应根据《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和标准清单》 和相关要求, 制度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 度, 应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5。 1。 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 工作内容 ;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程程序及标准. 5.1.9 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岗位、工种特点和设备安全技术 要求, 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并报监 理单位备案。 5。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5。2.1 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初期组织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形成检查意见并通知有关参建单位 . 有关参见单位应根据检查意见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完善,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5.2.2 各参建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标准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或制订电子文档配发给 单位各部门和岗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主持人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 5.2.3 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 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年至少应组 织一次检查评估,评估报告应报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17 5。 2。 4 项目法人对各参见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 标准、 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年至 少应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印发相关单位。 5。 2。 5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对本单位施工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修订、备案和印发。 18 6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6.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6.1.1 各参见单位应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 ,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6。 1.2 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按有关规定计列建设工 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6。 1.3 项目法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6.1.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 项目清单, 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 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6.1。 5 项目法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 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6。 1.6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 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增加的安全生产项目进行报价。 6.1。7 总承包单位实现分包的, 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 安全生产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监督使用。 6。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6。 2。 1 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比准概算中所确定的安全生 产费用 ,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 用。 6.2.2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 费用使用、 管理的程序、 职责及权限等。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 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6.2。 3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下列范围使用 :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 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洞口、 19 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 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检 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 支出; 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支 出;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7 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 广应用支出 ; 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设备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等。 6。 2。 4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 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执行。 6。2.5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专门核算, 建立安全费用使 用台账。台账应按月度统计、年度汇总 . 6。 2。 6 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 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应 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 6。 2。 7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并在施工月 报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危险源监测管理情况、 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 6.2。8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 , 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监理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工 程现场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20 6。2.9 项目法人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和专家对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意见通知施工单 位.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治。 6。2.10 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 (包括分包单位)安全 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1 7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1 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7.1.1 项目法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 险、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工程现状安全评估。 7.1.2 设计单位应对可能引起较大安全风险的设计变更提出安 全风险评价意见。 7。 1。 3 项目法人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 的单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7。 1。 4 施工单位可结合实际, 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 定期评估和持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7.1.5 工程完工后, 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开展验收评价,对项目 设备、 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 检查, 检查项目 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调 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7.2 安全技术措施 7。2。 1 项目法人应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与工 程开工之日起 15 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安全生产的 措施方案,并重新备案。 7.2。 2 项目法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编制依据和安全生产目标;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复制人; 4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2 6 重大危险源监测管理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工程度汛方案; 9 其他有关事项等. 7。 2。 3 项目烦人应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 15 日前,按 规定将下列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爆破人员资格证书; 2 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3 施工组织方案 ;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 4.2.4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 安全 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计划; 2 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3 安全警示标示设置; 4 安全防护措施; 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 6 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线管线等专 项防护措施; 7 机电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 8 冬季、雨季、高温等不同季节及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措 施 ; 9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0 消防安全措施 ; 11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 7.2.5 监理单位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23 标准。 7.3 专项施工方案 7。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单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见附录 A);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见附录 A)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 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7。 3。 2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 2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度、 标准及图纸(国 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程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4 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 工艺流程、 施工方法、 质量标 准、检查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技术措施、 应急预案、 检 测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设计计算书记相关图纸等。 7.3。 3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住址施工技术、 安全、 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 应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实行分包的, 应由总承包单位 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 无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应 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7。3。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 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审查论证会。审查论证会应有下列人员参 加: 1 专家组成员; 24 2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5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 7.3。 5 专家组应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各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审查论证会。 7。 3。 6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 3。 7 审查论证会应就下列主要内容进行审查论证, 并提交论 证报告。 审查论证报告应对审查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并 经专家组成员签字。 1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完整、 可行, 质量、 安全标准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 2 设计计算书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 3 施工的基本条件师傅符合现场实际等. 7.3.8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 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7.3.9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 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 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 较大的单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 论证. 7.3。 10 监理、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 25 行旁站监督.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 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 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 离危险区域.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专项施工方 案实施情况进行巡查。 7.3。 11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合成后, 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应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7。3.12 监理单位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 细则,制定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7。 3.13 监理单位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如有必要 ,可直 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法人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整改; 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 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7。 3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7.4。 1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 防技术标准。 各参建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施工质量 负责。 7.4。 2 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 人。各参建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 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 4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5 组织消防检测; 26 6 组织或配合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7.4。 3 施工单位应制订油料、炸药、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的采购、 运输、 储存、 使用、 回收、 销毁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 7。 4。 4 各参见单位的宿舍、 办公室、 休息室建筑物构件的燃烧 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严禁乱拉乱接电 线,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 利用电热设施的车间、 办公室及宿 舍, 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7.4.5 使用过的又不、 棉纱等易燃品应及时回收, 妥善保管或处 置。挥发性的易燃物质,不应装在开后容器或放在普通仓库内; 盛装或挥发油剂及易燃物品的空容器、 应及时退库; 施工现场设 备的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应及时回收、 清理; 存放和使用易燃 易爆物品的现场严禁明火和吸烟。 7.4。 6 机电设备安全中搭设的防尘棚、临时工棚及设备防尘覆 盖膜等,应 选用防火阻燃材料。 7。 4.7 施工生产中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时,应做好相应防火措 施,遵守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防火安全距离的有关规 定。施工区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清除动 火区域内的易燃、可燃物. 7.4.8 施工单位使用明火或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落实防火 措施,特殊部位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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